合作型方法的立法运用与规范设置
发布时间:2022-10-29 19:36
合作型方法是指基于解决阻碍区域间发展的共同或相似的问题,地方立法主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立法共识的立法方法。该立法方法的影响因素包括区域因素、需求因素以及契约因素,且定位于实现跨区划的法治一体化、落实区域立法中的共建共享共治理念以及提升特定领域的治理效能的功能价值。合作型方法运用的立法依据包括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区域协商条款、区域性合作协议。在我国立法实践中,合作型方法的立法类型可以分为中央主导型、磋商自主型以及联合立法型。为了规范合作型方法的立法运用,应当贯彻共同与包容原则,不得超越立法权限,并明确合作型方法的表述词,保持立法结构的一致性。
【文章页数】:10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事实诠释方法的立法运用及其规则设置[J]. 张玉洁,江景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0(01)
[2]制度执行力: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J]. 麻宝斌. 国家治理. 2019(41)
[3]区域协同立法的宪法法律问题[J]. 刘松山. 中国法律评论. 2019(04)
[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以76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为样本[J]. 严新龙,钱刚.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9(04)
[5]城市群环境治理中的区域协同立法[J]. 王玉明. 政法学刊. 2019(02)
[6]上海立法协同引领长三角一体化的实践与经验[J]. 毛新民. 地方立法研究. 2019(02)
[7]跨行政区协同治理“契约性”立法研究——以环境区域合作为视角[J]. 肖萍,卢群. 江西社会科学. 2017(12)
[8]统一标准是跨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出路——基于邻避扩张的视角[J]. 陈建.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2)
[9]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观点[J]. 张文显.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4)
[10]区域合作的现有法律依据研究[J]. 叶必丰. 现代法学. 2016(02)
本文编号:3698294
【文章页数】:10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事实诠释方法的立法运用及其规则设置[J]. 张玉洁,江景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0(01)
[2]制度执行力: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J]. 麻宝斌. 国家治理. 2019(41)
[3]区域协同立法的宪法法律问题[J]. 刘松山. 中国法律评论. 2019(04)
[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以76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为样本[J]. 严新龙,钱刚.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9(04)
[5]城市群环境治理中的区域协同立法[J]. 王玉明. 政法学刊. 2019(02)
[6]上海立法协同引领长三角一体化的实践与经验[J]. 毛新民. 地方立法研究. 2019(02)
[7]跨行政区协同治理“契约性”立法研究——以环境区域合作为视角[J]. 肖萍,卢群. 江西社会科学. 2017(12)
[8]统一标准是跨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出路——基于邻避扩张的视角[J]. 陈建.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2)
[9]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观点[J]. 张文显.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4)
[10]区域合作的现有法律依据研究[J]. 叶必丰. 现代法学. 2016(02)
本文编号:369829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698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