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使用警犬搜查与公民隐私保护探讨——以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4-04-19 05:40
为了打击毒品犯罪,美国警方常常使用缉毒警犬对犯罪嫌疑人的行李、汽车,甚至住宅和身体进行搜查,试图发现关涉毒品犯罪的证据,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不过,警犬的使用可能会与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发生冲突,即警犬的搜查行为可能侵犯被搜查对象的隐私权。结合美国的司法判例,讨论警方使用警犬搜查犯罪嫌疑人的行李、汽车、住宅和身体的合宪性问题,对于我国侦查员使用警犬搜查的实践是具有参考价值的。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 使用警犬闻嗅行李或包裹与公民隐私保护
2 在道路检查中使用警犬与公民隐私保护
3 使用警犬搜查住宅与公民隐私保护
3.1 侵犯隐私权的判例
3.2 不侵犯隐私权的判例
4 使用警犬搜查身体与公民隐私保护
5 结论
本文编号:3958303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 使用警犬闻嗅行李或包裹与公民隐私保护
2 在道路检查中使用警犬与公民隐私保护
3 使用警犬搜查住宅与公民隐私保护
3.1 侵犯隐私权的判例
3.2 不侵犯隐私权的判例
4 使用警犬搜查身体与公民隐私保护
5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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