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修正案制度在人大立法程序中的尝试
发布时间:2025-01-20 16:52
近期多地修改立法条例,一些原本有规定立法修正案制度的地方人大取消了该制度。此外,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亦差强人意。这主要是因为制度条文过于简单,人大的会议制度与组织体制难符其操作条件,还可能与统一审议制度相冲突,并受限于稳健导向的改革思想。即便如此,该制度依旧是完善我国立法制度的必由之选,其在促进立法活动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价值。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立法修正案制度之现状
二、立法修正案制度式微之惑
(一) 简单的条文缺乏可操作性
(二) 人大的会议制度与组织体制难符实际操作条件
(三) 与统一审议制度存在冲突可能
(四) 受限于稳健导向的改革思想
三、立法修正案制度之必要性
本文编号:4029414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立法修正案制度之现状
二、立法修正案制度式微之惑
(一) 简单的条文缺乏可操作性
(二) 人大的会议制度与组织体制难符实际操作条件
(三) 与统一审议制度存在冲突可能
(四) 受限于稳健导向的改革思想
三、立法修正案制度之必要性
本文编号:402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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