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正案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31 02:01
本文关键词:我国现行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正案制度研究
【摘要】:立法修正案制度是立法审议阶段有效融合意见的一项程序装置,也是理所应当的赋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意见进行自我取舍的制度设计,其对立法质量的提高与民主化的加强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以及49个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级人大常委会“立法类”法规中对立法修正案制度相关规则的梳理和研究,归纳并检讨当前地方性法规中立法修正案制度的制定概况与制度弊病:当前我国地方性法规中立法修正案制度存在着覆盖面较低、规则制定较为陈旧、规则表述较为简单等普遍性问题。在规则的具体表述和设计中,无论是法条的完整性,或是启动机制、限制条件、修正方式、表决机制等多个制度运行要素,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失范、错位或混淆的现象,这就使得当前立法修正案的实践中缺失相关规则规范和制度支撑。 为了更好地发挥立法修正案制度在立法程序中的价值和功效,完善立法修正案制度是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立法修正案各项制度要素的重构来完善制度设计,包括扩张提出主体、取消决定主体、完善适用对象、增加内容要求、修正提出时间和前置表决阶段,并分别通过完善立法空白、纠正实施错位、去除启动限制等三个阶段的路径设计对制度改革进行了初步规划,以期逐步厘清和完善我国的立法修正案制度。
【关键词】:地方立法 立法修正案 制度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1
【目录】:
- 附件4-5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3
- 一、 问题的提出10-11
- 二、 研究内容与方法11
- 三、 研究意义11-13
- 第一章 我国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正案制度梳理13-29
- 第一节 立法修正案规则的制定概述及评析13-19
- 一、 立法修正案制度的制定数量15-16
- 二、 立法修正案制度的制定时间16-17
- 三、 立法修正案规则的表述条款17-18
- 四、 立法修正案与单独表决的关系18-19
- 第二节 立法修正案规则的主要内容及评析19-29
- 一、 立法修正案的提出主体22-24
- 二、 立法修正案的决定主体24-25
- 三、 立法修正案的适用对象25-26
- 四、 立法修正案的内容要求26
- 五、 立法修正案的提出时间26-27
- 六、 立法修正案的表决时间27-29
- 第二章 我国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正案制度检讨29-37
- 第一节 立法修正案的规则设计之缺陷29-34
- 一、 立法修正案的规则要素——存在空白29-30
- 二、 立法修正案的启动机制——过于严格30-31
- 三、 立法修正案的内容要求——缺乏限制31
- 四、 立法修正案的实施阶段——存在错位31-33
- 五、 立法修正案和单独表决——叠床架屋33-34
- 第二节 立法修正案规则的价值取向之偏颇34-37
- 第三章 我国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正案制度完善37-41
-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正案制度的重构之规则设计37-39
- 一、 扩张立法修正案的提出主体37
- 二、 取消立法修正案的决定主体37-38
- 三、 完善立法修正案的适用对象38
- 四、 增加立法修正案的内容要求38
- 五、 修正立法修正案的提出时间38-39
- 六、 前置立法修正案的表决阶段39
- 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正案制度的重构之路径设计39-41
- 一、 完善立法空白阶段40
- 二、 纠正实施错位阶段40
- 三、 去除启动限制阶段40-41
- 结语41-43
- 一、 研究结论的归纳41
- 二、 研究成果的适用41-42
- 三、 研究成果存在的局限42-43
- 参考文献43-44
- 附表一44-47
- 附表二47-50
- 附表三50-51
- 致谢51-52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5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吴勤民;;地方立法单项表决问题探析[J];上海人大月刊;2011年05期
,本文编号:59695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596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