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二维码案的定性分析 ——以邹晓敏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0-12-17 07:55
本文以一例具有争议的案件出发,综合使用对比分析、案例研究的方法,结合财产犯罪的相关理论知识,针对偷换二维码案进行研究,以期对该案有正确的定性。全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先引出案件的基本介绍,并且由案情来分析其争议焦点,发现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行为人的调换行为、款项的占有、顾客是否有处分意识、被害人的认定。接着,结合具体案件和学术理论界的观点对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本部分着重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法理论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1)在对被害人进行认定时,选择财产损失理论作为其认定标准,分析出实质的个别财产损失说对于本案被害人认定具有关键作用;(2)由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基本特征,分析出二者的核心区别-处分意识,并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处分意识必要说中的缓和论是适合本案的;(3)在占有的问题上,通过分析占有的嬗变,对于占有的认定得结合事实性占有因素和规范性占有因素,二者缺一不可;(4)在本案中应当对民法和刑法中占有进行区分,并且,得出应从刑法中占有的认定来对本案进行定性,不可将二者混同。第三部分:这部分结合本案争议焦点和法理论证,得出行为人调换行为具有秘密性,被害人为商家,并且商...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案例介绍及争论焦点
一、案情介绍
二、争论焦点
(一)行为人调换行为的定性
(二)款项占有的归属
(三)顾客是否有处分意识
(四)被害人的认定
第二章 偷换二维码案涉刑法基本问题之探讨
一、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一)盗窃罪的构成特征
(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二、被害人的认定
(一)被害人认定与财产损失的关系
(二)被害人认定标准-财产损失理论
三、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核心区别—处分意识
(一)处分意识的概念及理论根据
(二)处分意识和处分行为的关系
(三)处分意识必要与否的争议
(四)处分意识的内容
四、占有问题之解析
(一)占有的概念及其嬗变实质
(二)民法和刑法中占有的区别
第三章 偷换二维码案的合理定性
一、偷换二维码案不宜定性为诈骗罪
(一)被害人是商家
(二)款项的占有者为商家
(三)顾客没有处分行为
(四)偷换二维码案不宜定性为诈骗罪
二、偷换二维码案应当定性为盗窃罪
(一)调换二维码行为是窃取行为
(二)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犯罪对象的认定
(四)行为人不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五)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直接正犯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一、作者简介
二、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2921690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案例介绍及争论焦点
一、案情介绍
二、争论焦点
(一)行为人调换行为的定性
(二)款项占有的归属
(三)顾客是否有处分意识
(四)被害人的认定
第二章 偷换二维码案涉刑法基本问题之探讨
一、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一)盗窃罪的构成特征
(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二、被害人的认定
(一)被害人认定与财产损失的关系
(二)被害人认定标准-财产损失理论
三、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核心区别—处分意识
(一)处分意识的概念及理论根据
(二)处分意识和处分行为的关系
(三)处分意识必要与否的争议
(四)处分意识的内容
四、占有问题之解析
(一)占有的概念及其嬗变实质
(二)民法和刑法中占有的区别
第三章 偷换二维码案的合理定性
一、偷换二维码案不宜定性为诈骗罪
(一)被害人是商家
(二)款项的占有者为商家
(三)顾客没有处分行为
(四)偷换二维码案不宜定性为诈骗罪
二、偷换二维码案应当定性为盗窃罪
(一)调换二维码行为是窃取行为
(二)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犯罪对象的认定
(四)行为人不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五)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直接正犯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一、作者简介
二、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292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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