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认定:法体系协调性、主要矛盾性、类型化
发布时间:2021-01-16 01:54
犯罪认定须有"章法"。法体系协调性不仅影响着罪与非罪的认定,而且影响着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主要矛盾性能够帮助我们抓住个案性质的主流,从而作出恰当定罪。特别是对不同身份者所实施的共同犯罪,主要矛盾性能够帮助我们对全案作出恰当定罪。类型化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恰当认定个案罪名,而且能够帮助我们恰当认定个案的犯罪阶段形态。法体系协调性、主要矛盾性和类型化构成了犯罪认定的"方法论",其有助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价值实现。
【文章来源】:法治社会. 2019,(05)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犯罪认定的法体系协调性
(一)法体系协调性直接影响个案罪与非罪的认定
(二)法体系协调性直接影响个案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二、犯罪认定的主要矛盾性
(一)主要矛盾性犯罪认定运用的初步例证
(二)主要矛盾性犯罪认定运用的进一步例证
三、犯罪认定的类型化
(一)罪名认定的类型化
(二)犯罪阶段形态认定的类型化
结语
本文编号:2979924
【文章来源】:法治社会. 2019,(05)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犯罪认定的法体系协调性
(一)法体系协调性直接影响个案罪与非罪的认定
(二)法体系协调性直接影响个案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二、犯罪认定的主要矛盾性
(一)主要矛盾性犯罪认定运用的初步例证
(二)主要矛盾性犯罪认定运用的进一步例证
三、犯罪认定的类型化
(一)罪名认定的类型化
(二)犯罪阶段形态认定的类型化
结语
本文编号:297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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