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论微罪的出罪事由

发布时间:2021-07-21 07:31
  出罪事由将缺乏刑法适用合理性的刑事案件排除于刑法范畴之外。在出罪的过程中,根据刑法理论对犯罪实质违法性进行否定评价。一般情况下,出罪事由通过"但书"进行解释。"但书"通过对犯罪的罪量因素进行评价,从而将不符合实质违法性的行为排除于犯罪之外。例外情况下,司法解释也会将某些已经既遂的犯罪行为予以出罪。例外的出罪通过权衡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深化了对犯罪行为实质违法性的认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随着犯罪人实施赎罪行为而逐步消减,赎罪机制的构建优化了刑法的运行,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19,(18)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微罪出罪的基本认识
    (一)出罪的适用
    (二)出罪注重合理性(5)
二、出罪的一般事由——“但书”
    (一)“但书”评价社会危害性
    (二)“但书”排除轻微罪量的行为
三、出罪的例外:既遂后出罪
    (一)例外的实质合理性评价
    (二)赎罪机制的构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轻微犯分流出罪的比较考察与制度选择[J]. 王华伟.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1)
[2]贪污受贿犯罪“但书”规定之出罪机制研究[J]. 商浩文.  江西社会科学. 2018(11)
[3]“但书”在阶层式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定位问题[J]. 敦宁.  江西社会科学. 2018(07)
[4]刑法教义学的逻辑方法:形式逻辑与实体逻辑[J]. 陈兴良.  政法论坛. 2017(05)
[5]刑法谦抑性实践理性辨析[J]. 储槐植,何群.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3)
[6]但书规定的法理考察[J]. 陈兴良.  法学家. 2014(04)
[7]刑法契约化[J]. 储槐植.  中外法学. 2009(06)
[8]刑法第13条但书的价值蕴涵[J]. 储槐植,张永红.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3(02)



本文编号:329459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29459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61e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