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特种个人资料的刑法保护及启示
发布时间:2021-08-30 21:29
伴随互联网的普及,数据与信息交换变得快速便捷,人们在获取信息的同时,个人隐私信息常常受到侵犯。因此,通过立法保护个人信息是大势所趋。本文通过对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法"中特种个人资料保护的研究,着重从刑法的角度分析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基本特征及不足,以期对大陆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尤其是刑法保护提供借鉴。
【文章来源】:台湾研究集刊.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 言
二、台湾地区特种个人资料刑法保护的特征与法益
(一)侵犯特种个人资料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
(二)特种个人资料刑法保护之法益
第一,保护隐私权。
第二,保护财产权益。
第三,保护个人资讯自决权。
三、台湾地区侵犯特种个人资料刑法保护的缺陷
(一)特种个人资料保护范围不能覆盖侵犯特种个人资料的违法犯罪领域[20]
(二)量刑模式较为单一
四、几点启示
(一)在分散立法中吸收专门立法的经验
(二)根据隐私信息的重要性标准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
(三)将侵犯个人重要隐私信息作为入罪条件和量刑基准
第一,明确将侵犯个人重要隐私信息的行为作为入罪标准。
第二,明确将侵犯公民个人重要隐私信息的严重程度作为量刑基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被害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理论证成与体系化建构[J]. 朱福惠.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03)
[2]数据共享与个人信息保护[J]. 王利明. 现代法学. 2019(01)
[3]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立法保护评析[J]. 王秀哲. 理论月刊. 2015(12)
[4]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要述[J]. 熊爱卿.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2)
本文编号:3373527
【文章来源】:台湾研究集刊.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 言
二、台湾地区特种个人资料刑法保护的特征与法益
(一)侵犯特种个人资料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
(二)特种个人资料刑法保护之法益
第一,保护隐私权。
第二,保护财产权益。
第三,保护个人资讯自决权。
三、台湾地区侵犯特种个人资料刑法保护的缺陷
(一)特种个人资料保护范围不能覆盖侵犯特种个人资料的违法犯罪领域[20]
(二)量刑模式较为单一
四、几点启示
(一)在分散立法中吸收专门立法的经验
(二)根据隐私信息的重要性标准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
(三)将侵犯个人重要隐私信息作为入罪条件和量刑基准
第一,明确将侵犯个人重要隐私信息的行为作为入罪标准。
第二,明确将侵犯公民个人重要隐私信息的严重程度作为量刑基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被害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理论证成与体系化建构[J]. 朱福惠.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03)
[2]数据共享与个人信息保护[J]. 王利明. 现代法学. 2019(01)
[3]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立法保护评析[J]. 王秀哲. 理论月刊. 2015(12)
[4]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要述[J]. 熊爱卿.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2)
本文编号:337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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