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犬咬人刑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12 17:54
近年来,藏獒、杜高犬等禁养犬咬人事件频繁发生,2012年-2017年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禁养犬咬人事件约100余万起,媒体上出现了禁养犬咬人单独入刑的呼吁,而我国法学界对禁养犬咬人刑事责任问题的专门研究较少。本研究发现,我国养犬行为法规见著各地制定的《养犬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禁养犬种,又将养犬区域划分为一般管理区和严格管理区,严格管理区完全禁止饲养禁养犬,一般管理区允许饲养禁养犬,但同时应履行严格的养犬义务。因此认为,在不同管理区违规饲养禁养犬并致人伤亡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同,有必要以行为发生地所属管理区为依据区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文章在分析了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犯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指出此罪名仅适用于规制在一般管理区饲养禁养犬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在分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构成要件后,指出此罪名通常适用于规制违规在一般管理区或严格管理区饲养禁养犬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因此认为对于明知而故意在严格管理区饲养禁养犬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杀人罪对禁养犬饲养人、管理人定罪量刑。因此,相关法律部门应当加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研究,完善规范禁养犬咬人的现行法律法规并探讨禁养犬咬人单独...
【文章来源】:青岛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禁养犬管理规定与咬人情况抽样研究
一、禁养犬犬种的规定
(一) 《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 国外的规定
二、分区与分区饲养管理的规定
(一) 一般管理区的规定
(二) 严格管理区的规定
(三) 国外的规定
三、2012-2017年间禁养犬咬人情况的抽样分析
(一) 北京市的情况与分析
(二) 江西省南昌市的情况与分析
(三) 宁波市镇海区的情况与分析
第二章 禁养犬咬人刑事司法现状
一、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的要件分析
(一) 发生于一般管理区
(二) 禁养犬饲养人、管理人的主观过错
(三) 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
二、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分析
(一) 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
(二) 对公共安全的危险性与刑法规定相当
(三) 不得扩大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司法实践的困境
第三章 禁养犬咬人单独入刑的必要性分析
一、基于刑法谦抑性原则而言
(一) 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含义
(二) 单独入刑与刑法谦抑性原则
二、基于禁养犬咬人的普遍性
三、基于刑法的价值而言
(一)从公正价值的角度而言
(二) 从效益价值的角度而言
第四章 完善禁养犬咬人法律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法学理论研究
二、域外经验借鉴
三、完善相关法律解释
四、司法审判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五、转变立法和执法理念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风险社会与功能主义的刑法立法观[J]. 劳东燕. 法学评论. 2017(06)
[2]恶犬伤人案件中犬主刑事责任承担探究[J]. 顾立维. 法制博览. 2017(21)
[3]论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果关系的适用[J]. 李宪. 法制与社会. 2016(35)
[4]犬只治安管理对策分析[J]. 魏媛媛. 法制博览. 2016(26)
[5]积极刑法立法观在中国的确立[J]. 周光权. 法学研究. 2016(04)
[6]“人狗互伤”的赔偿问题之法律探究——以“杜高犬咬伤保安”事件为例[J]. 冉宇. 法制与社会. 2016(13)
[7]南昌市养犬管理工作情况调研[J]. 林娟.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 2016(02)
[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其他危险方法认定[J]. 张玉金. 法制与社会. 2016(01)
[9]论狗咬人案件的刑事责任问题[J]. 金泽刚,王超强.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5(05)
[10]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的法哲学批判[J]. 何荣功. 中外法学. 2015(02)
博士论文
[1]刑法谦抑的司法实现[D]. 万选才.武汉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622172
【文章来源】:青岛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禁养犬管理规定与咬人情况抽样研究
一、禁养犬犬种的规定
(一) 《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 国外的规定
二、分区与分区饲养管理的规定
(一) 一般管理区的规定
(二) 严格管理区的规定
(三) 国外的规定
三、2012-2017年间禁养犬咬人情况的抽样分析
(一) 北京市的情况与分析
(二) 江西省南昌市的情况与分析
(三) 宁波市镇海区的情况与分析
第二章 禁养犬咬人刑事司法现状
一、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的要件分析
(一) 发生于一般管理区
(二) 禁养犬饲养人、管理人的主观过错
(三) 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
二、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分析
(一) 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
(二) 对公共安全的危险性与刑法规定相当
(三) 不得扩大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司法实践的困境
第三章 禁养犬咬人单独入刑的必要性分析
一、基于刑法谦抑性原则而言
(一) 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含义
(二) 单独入刑与刑法谦抑性原则
二、基于禁养犬咬人的普遍性
三、基于刑法的价值而言
(一)从公正价值的角度而言
(二) 从效益价值的角度而言
第四章 完善禁养犬咬人法律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法学理论研究
二、域外经验借鉴
三、完善相关法律解释
四、司法审判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五、转变立法和执法理念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风险社会与功能主义的刑法立法观[J]. 劳东燕. 法学评论. 2017(06)
[2]恶犬伤人案件中犬主刑事责任承担探究[J]. 顾立维. 法制博览. 2017(21)
[3]论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果关系的适用[J]. 李宪. 法制与社会. 2016(35)
[4]犬只治安管理对策分析[J]. 魏媛媛. 法制博览. 2016(26)
[5]积极刑法立法观在中国的确立[J]. 周光权. 法学研究. 2016(04)
[6]“人狗互伤”的赔偿问题之法律探究——以“杜高犬咬伤保安”事件为例[J]. 冉宇. 法制与社会. 2016(13)
[7]南昌市养犬管理工作情况调研[J]. 林娟.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 2016(02)
[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其他危险方法认定[J]. 张玉金. 法制与社会. 2016(01)
[9]论狗咬人案件的刑事责任问题[J]. 金泽刚,王超强.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5(05)
[10]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的法哲学批判[J]. 何荣功. 中外法学. 2015(02)
博士论文
[1]刑法谦抑的司法实现[D]. 万选才.武汉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62217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622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