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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基因安全是一项独立的刑法法益吗?——基于否定论的立场

发布时间:2022-05-02 23:03
  要对非法编辑人类基因的行为设置专门的罪名,其前提是存在一个独立的需要保护的适格法益。就国外现有的相关罪名而言,无论是被基因编辑胚胎的身体健康权、人格尊严还是基因库的安全,都因与我国实践不相符、过于绝对和抽象或本身存在缺陷而不能成为适格法益。由于规范违反说之前置规范的模糊性,因此也无法证成非法基因编辑行为的入刑正当性问题。在基因编辑的风险尚未转化成刑法关注的危险时,刑法应继续保持其谦抑性,无须设立专门罪名来规制,若有相应的侵害法益行为出现时,应由现有刑法罪名予以规制。在这一技术继续向前发展时应由行政法先行对这一技术作出调整,当未来能够确定这种危险时,刑事立法也应通过附属刑法的方式及时作出反应。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非法基因编辑犯罪罪名到底要保护什么
    (一)国外相关立法分析。
    (二)非法基因编辑犯罪的罪名设立是否为了保护法益。
        1.非法基因编辑的行为没有侵害被基因编辑胚胎的“人身法益”。
        2.人性尊严是否可以作为刑法法益还有待研究。
        3.基因库的安全不能成为一个适格法益。
    (三)“规范违反说”是否有助于解决非法基因编辑行为入刑的根据困境。
二、刑法何以保护基因技术的发展
    (一)完善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行政法先行。
    (二)行政法失效时,刑法提供保障。
        1.涉嫌故意伤害罪。
        2.涉嫌非法经营罪或非法行医罪。
        3.涉嫌医疗事故罪。
        4.涉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三)刑法需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因干预:从道德哲学的观点看[J]. 姚大志.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9(04)
[2]基因编辑必然违背人性尊严吗?[J]. 朱振.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9(04)
[3]迈向生命宪制——法律如何回应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中的风险[J]. 郑戈.  法商研究. 2019(02)
[4]胎儿伤害行为的解释学分析[J]. 杨晗.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04)
[5]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法方法困境及出路[J]. 梁开银.  中国法学. 2015(06)
[6]国际投资法上公平与公正待遇条款改革的列举式清单进路[J]. 王彦志.  当代法学. 2015(06)
[7]论比例原则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适用[J]. 张庆麟,余海鸥.  时代法学. 2015(04)
[8]风险刑法理论的法教义学批判[J]. 陈兴良.  中外法学. 2014(01)
[9]国际投资条约仲裁中投资者与东道国权益保护平衡问题研究[J]. 余劲松.  中国法学. 2011(02)
[10]公平与公正待遇:真义之解读[J]. 徐崇利.  法商研究. 2010(03)



本文编号:365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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