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04 18:37
近年来,幼师虐童、护工虐老、保姆虐待婴儿等相关报道屡见不鲜,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热议,也引起了学界和舆论界关于增设虐童罪、虐老罪,甚至将不属于原虐待罪主体范围的人也加入虐待罪之中以涵盖诸多虐待行为的激烈探讨。在本罪未列入刑法之前,对不属于家庭成员的,负有监护、看护义务的人或者单位实施虐待行为,不能进行有效规制,使得相关行为人频频触犯法律的红线却得不到严厉的惩罚。因此,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便应运而生了,目的就是规制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界的行为”。但本罪自2015年入刑至今已有五年时间,适用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有关犯罪主体、行为、后果的规定过于笼统,而相关司法解释还尚未跟进,因此很有探讨的必要。本罪的行为主体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或单位。监护,属于民事法律制度的范畴,具体来说,法定的、指定的和委托的监护都可以成立本罪中的监护。看护不同于监护,是对被看护人予以保护、照顾、教育的行为。二者的法律性质以及适用范围、保护的法益都不相同。另外,本罪的义务来源为以下几种:法律、法规,合同的约定以及职务、业务上的要求。自然人犯本罪的情况中,以下三种都应当属于本罪的范畴: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虐待行为、小学教师...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适用现状
(一)适用罪名情况
(二)本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护、看护”职责认定混乱
2.主体认定不一致
3.虐待行为认定标准模糊
4.“情节恶劣”认定标准不一
5.与其他犯罪竞合时的认定问题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范围问题
(一)“监护、看护”的含义及其义务来源
1.监护的含义及范围
2.看护的含义及范围
3.监护、看护的区别
4.监护、看护的义务来源
(二)自然人主体的认定
1.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虐待问题
2.小学教师虐待可否成立本罪
3.临时看护人的虐待问题
(三)单位主体的认定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客观行为问题分析
(一)虐待的含义及特征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具体行为方式
1.精神虐待
2.性虐待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行为表现方式
四、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中“情节恶劣”的认定问题
(一)反映“情节恶劣”的主观方面
(二)反映“情节恶劣”的客观方面
五、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他罪的竞合问题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虐待罪的竞合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竞合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侮辱罪的竞合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适用[J]. 王思维.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03)
[2]不阻止他人故意犯罪的行为性质认定[J]. 何龙. 中外法学. 2017(06)
[3]“从一重处断”竞合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兼谈我国竞合(罪数)体系的构建[J]. 王彦强. 比较法研究. 2017(06)
[4]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J]. 高晨,朱玉玲. 鄂州大学学报. 2017(02)
[5]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的客观要素与司法认定[J]. 谢望原. 中国检察官. 2017(03)
[6]“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司法认定的规范化研究[J]. 魏康.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6)
[7]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的客观要素与司法认定[J]. 谢望原. 法学杂志. 2016(10)
[8]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J]. 张占军. 河北法学. 2016(09)
[9]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存在的刑罚不均衡问题及解决路径[J]. 蒋昱程,王东卫.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6(03)
[10]虐童行为刑法规制的困境及其解决[J]. 李文军. 青年研究. 2015(02)
博士论文
[1]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D]. 马荟.山东大学 2013
硕士论文
[1]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疑难问题研究[D]. 陈能歌.内蒙古大学 2018
[2]虐待罪司法认定问题探究[D]. 陈怡飞.辽宁大学 2018
[3]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中的几个问题[D]. 谈昌永.云南大学 2017
[4]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研究[D]. 李是尧.河北师范大学 2017
[5]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D]. 那仁满都拉.吉林大学 2017
[6]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研究[D]. 李莎.河北大学 2016
[7]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研究[D]. 许鹏飞.西南政法大学 2016
[8]论我国刑法对虐待行为的规制[D]. 林雪青.南京师范大学 2008
[9]监护人侵权责任研究[D]. 刘世卫.湘潭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685557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适用现状
(一)适用罪名情况
(二)本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护、看护”职责认定混乱
2.主体认定不一致
3.虐待行为认定标准模糊
4.“情节恶劣”认定标准不一
5.与其他犯罪竞合时的认定问题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范围问题
(一)“监护、看护”的含义及其义务来源
1.监护的含义及范围
2.看护的含义及范围
3.监护、看护的区别
4.监护、看护的义务来源
(二)自然人主体的认定
1.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虐待问题
2.小学教师虐待可否成立本罪
3.临时看护人的虐待问题
(三)单位主体的认定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客观行为问题分析
(一)虐待的含义及特征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具体行为方式
1.精神虐待
2.性虐待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行为表现方式
四、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中“情节恶劣”的认定问题
(一)反映“情节恶劣”的主观方面
(二)反映“情节恶劣”的客观方面
五、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他罪的竞合问题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虐待罪的竞合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竞合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侮辱罪的竞合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适用[J]. 王思维.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03)
[2]不阻止他人故意犯罪的行为性质认定[J]. 何龙. 中外法学. 2017(06)
[3]“从一重处断”竞合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兼谈我国竞合(罪数)体系的构建[J]. 王彦强. 比较法研究. 2017(06)
[4]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J]. 高晨,朱玉玲. 鄂州大学学报. 2017(02)
[5]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的客观要素与司法认定[J]. 谢望原. 中国检察官. 2017(03)
[6]“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司法认定的规范化研究[J]. 魏康.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6)
[7]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的客观要素与司法认定[J]. 谢望原. 法学杂志. 2016(10)
[8]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J]. 张占军. 河北法学. 2016(09)
[9]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存在的刑罚不均衡问题及解决路径[J]. 蒋昱程,王东卫.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6(03)
[10]虐童行为刑法规制的困境及其解决[J]. 李文军. 青年研究. 2015(02)
博士论文
[1]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D]. 马荟.山东大学 2013
硕士论文
[1]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疑难问题研究[D]. 陈能歌.内蒙古大学 2018
[2]虐待罪司法认定问题探究[D]. 陈怡飞.辽宁大学 2018
[3]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中的几个问题[D]. 谈昌永.云南大学 2017
[4]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研究[D]. 李是尧.河北师范大学 2017
[5]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D]. 那仁满都拉.吉林大学 2017
[6]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研究[D]. 李莎.河北大学 2016
[7]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研究[D]. 许鹏飞.西南政法大学 2016
[8]论我国刑法对虐待行为的规制[D]. 林雪青.南京师范大学 2008
[9]监护人侵权责任研究[D]. 刘世卫.湘潭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6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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