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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下个人金融信息的刑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4-02-16 00:32
  普惠金融的发展降低了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成本,使中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务。但是,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对于个人金融信息的不规范采集、不当使用和泄露,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的信息安全,同时也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我国《刑法》规定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这两个罪名无法规制复杂多样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的犯罪行为,因此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侵犯个人金融信息罪",并在相应的经济法律中明确刑法规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金融信息的含义
二、关于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现行刑法规定
    (一)两罪名保护法益的界定
        1.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保护法益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
    (二)两罪名行为对象的厘清
        1.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行为对象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对象
三、个人金融信息现行刑法规定的局限及完善建议



本文编号:39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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