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8-06-29 03:19

  本文选题:道路交通事故 + 认定 ; 参考:《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硕士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员和物资的流动空前频繁,全社会的汽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快速增长,而道路通车里程的增长速度却相对缓慢,道路交安全设施的建设也相对滞后,造成人、车、路、环境之间的矛盾凸显,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急剧增长。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万余起,造成人员受伤15万余人,造成人员死亡7万余人,造成财产损失近10亿元人民币。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每一个当事人及其家属无不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处理,能得到合理的事故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主体。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最重要的环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一项法律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产生原因和当事人的行为过错及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等作出的具体分析和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该行为的过错严重程度,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由此可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一要依法确认道路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何方当事人应当优先履行法定义务,二要查找各方当事人实施的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并确认该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最后划分各方当事应承担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实际上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分析,是对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我们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简单等同于当事人民事责任的确定,应将这一认定作为划分当事人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材料。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践中,由于未厘清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念、未区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认定困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一项既有法治思维又有实战技能的工作,法律性严、权威性强、专业性高、群众性广,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统领这项工作,要用学习提高的态度、务实有效的办法去开展这项工作。本文中,笔者进一步强调了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现实意义,从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入手,以实证分析法为基础,对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当事人对道路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方式不足、交通事故认定规则不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中的困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监督和制约及救济途经存在弊端、事故处理民警的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措施。
[Abstract]: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identification is a legal and professional basis for traffic accidents . On the basis of the basic theory , the paper deeply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based o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method ,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identification by aiming at the problems of insufficient relief mode , insufficient recognition rules of the traffic accident , the confusion in the identification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 the supervision and restriction of the identification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identification and the urgent need to improve the capacity quality of the accident handling civilian police .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2.14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赵春凤;;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属于书证[J];中国检察官;2006年09期

2 孔令章;李亚妮;;《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J];交通企业管理;2006年10期

3 李英娟;;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分析[J];长白学刊;2007年05期

4 薛全忠;董保丽;;小议交通事故认定书[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01期

5 杨润凯;;我国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制度法律分析[J];交通企业管理;2009年04期

6 何克昌;;略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欠缺与修正[J];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10期

7 许晓君;;浅析我国现行交通事故认定机制[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年12期

8 贾媛媛;刘文裕;;论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3期

9 高冲;刍议交通事故认定的程序[J];道路交通管理;2004年02期

10 韦岗宁;从证据法学的角度研析交通事故认定书[J];桂海论丛;2004年S2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3条

1 侯勇;;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属性及其司法审查可得性探析——困境与出路[A];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论文集[C];2010年

2 章翠红;张平;;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与立法设计[A];赣台法学论坛文集——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年会(2011年)[C];2011年

3 闫佳杰;;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A];当代法学论坛(2011年第4辑)[C];2011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郭 健;应明确交通事故认定的救济程序[N];检察日报;2005年

2 孙磊;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仅是普通证据[N];检察日报;2005年

3 左建明;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起诉吗?[N];江苏法制报;2005年

4 □案件提供:刘 建□评 说:艾 东;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可起诉[N];人民法院报;2005年

5 王景龙;交通事故认定属取证行为,对此能否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N];天津政法报;2005年

6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于广雅;浅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与作用[N];甘肃法制报;2006年

7 华亭县人民检察院 刘丽;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能起诉[N];甘肃法制报;2007年

8 刘彬 阎惠英;交通事故认定的可诉性[N];河北经济日报;2006年

9 刘品新;确定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据形式实无必要[N];检察日报;2006年

10 张均 刘桦;如何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N];检察日报;2006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张烨;交通事故认定制度的行政法考察[D];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

2 唐礼忠;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可诉性[D];湘潭大学;2008年

3 吴志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规制研究[D];山东大学;2009年

4 付晓涛;交通事故认定之司法审查研究[D];四川大学;2006年

5 贺皓;交通事故认定性质及救济方式研究[D];四川大学;2007年

6 姚克锋;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定位[D];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

7 徐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性质及其救济[D];苏州大学;2013年

8 倪培根;论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的审查[D];河南大学;2014年

9 崔风雷;论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及可诉性[D];吉林大学;2008年

10 张鲁;论交通事故认定的行为性质及其救济途径[D];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208061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208061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445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