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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法律定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13 00:35
【摘要】: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是指行为人在乘坐铁路客运列车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逃避支付部分运输费用的行为。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不仅严重损害铁路运输企业的财产利益,而且极易导致列车超载影响铁路运输秩序,甚至危及铁路运输公共安全。对于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法律定性,国外有的国家将逃避支付行为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为犯罪,有的国家在判例上将特定种类的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认定为诈骗罪;我国现行法律未针对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进行单独规范,国内公开学术研究和判例中,也未找到有关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法律定性的系统研究与相关判例,公检法机关对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法律定性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法律定性、犯罪形态、逃票数额等方面在具体认定时存在困难,有时不得不只要求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人补缴铁路运输费用,而无其他行政或刑事处罚,行为人的逃票成本几乎为零,难以起到有效遏制作用。为探究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严重程度、弥补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理论研究的不足、形成可行的理论模型以指导抑制区间逃票行为的司法实践,亟需在刑法上对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构造作进一步分析探讨。此篇论文包含导论和结语在内共七个部分,导论部分论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一章阐明了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概念,将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细分为真实票尾式、虚假票尾式、无效票尾式、不用票尾式、内外串通式等五种具体表现形式,并对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原因、特点及危害进行论述。第二章论述了国内、外有关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法律定性,以及实践中对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定性的争议。第三章从犯罪构成出发,按照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的顺序对五种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进行分析。第四章论述五种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的具体罪责定性,确定每种行为的法律定性。第五章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单位犯罪、犯罪形态、逃票数额等方面,论述区间性逃票乘车行为在法律定性时应注意的问题。结语部分对本文进行综述,列举治理区间性乘车行为的具体措施,并强调根本之道是强化防范措施,以及指出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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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9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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