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留置措施的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16 14:57
为了满足反腐工作的深层化需要,加快反腐斗争与打击职务犯罪,我国对监察体制进行了改革,将原本的行政监察、检察院反贪、纪委检查合并为监察委员会监察。在试点地区的工作探索与初步实践中,也总结了部分经验,进而在全国展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了各级监察委员会,赋予其对六类职务犯罪调查的权力。为了确保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的有效施行,通过监察立法授予其十二项调查措施,其中包括了留置措施。监察留置措施主要是针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人员,在特定地点、特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调查措施。留置措施的适用有其必要性,它对案件的调查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避免发生被调查人逃跑、串供、自杀等行为,但是,因为该项措施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应当严格规制其适用的对象、条件、程序等,避免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结合试点地区的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关于留置措施的规定来看,留置的场所尚未明确;留置的期限设置不尽合理,难以适应办案的具体需要;留置的审批模式让权力对权力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律师不能介入案件的调查导致被留置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这些都是当前留置措施中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留置措施更加科学与合理,应当从法...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 选题意义
(二) 研究目的
(三) 研究现状
(四) 研究方法
(五) 创新之处
一、监察留置措施概述
(一) 监察留置措施的历史沿革
(二) 监察留置措施的内涵界定
1. 监察留置措施的概念
2. 监察留置措施的性质
3. 监察留置措施的特征
(三) 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
1. 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对象
2. 监察留置措施的启动程序与执行
3. 监察留置措施适用的必要性
二、监察留置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监察留置措施存在的问题
1. 留置措施的对象未明确区分
2. 留置措施的审批与执行尚未分离
3. 留置期限不合理
4. 留置地点不明确
5. 被留置人的权利保护机制尚不健全
(二) 监察留置措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立法未细化
2. 留置制度设计欠缺
3. 人权观念缺失
三、实践中类似措施的反思
(一) 《警察法》中的继续盘问
(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三) “双规”、“双指”措施
四、监察留置措施的完善建议
(一) 完善留置措施的法律规范
(二) 区分留置措施适用的不同对象
(三) 留置措施审批与执行相分离
(四) 细化留置期限
1. 短期留置
2. 长期留置
(五) 明确留置措施的实施场所
(六) 健全被留置人的权利保护机制
1. 尊重律师在留置期间的专业作用
2. 被留置人申诉权的行使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论析[J]. 江国华,王冲. 湖北社会科学. 2018(09)
[2]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统计分析——以1694份判决书为样本[J]. 谢小剑. 交大法学. 2018(04)
[3]宪法原理视域下留置措施正当性探析[J]. 陈华.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05)
[4]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适用疑难问题辨析[J]. 姚建龙,张丹. 法治社会. 2018(05)
[5]三权合一:论监察委员会留置权的性质定位[J]. 王梦瑶.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8(03)
[6]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整体性检视——兼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监察留置之关系[J]. 李国华.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8(03)
[7]刑事拘留后未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的检察监督[J]. 薛正俭. 人民检察. 2018(07)
[8]监察体制改革中的留置措施:由来、性质及完善[J]. 谭世贵. 甘肃社会科学. 2018(02)
[9]《行政监察法》“两指”措施与《监察法(草案)》留置措施比较[J]. 张杨欢影. 法制博览. 2018(08)
[10]论监察委调查阶段的律师帮助权[J]. 焦娜. 济宁学院学报. 2018(01)
硕士论文
[1]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研究[D]. 张志男.湘潭大学 2018
[2]监察留置措施研究[D]. 吴凡.江苏师范大学 2018
[3]留置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D]. 李丹.湘潭大学 2018
[4]论国家监察制度中的留置措施[D]. 陈峰.河南大学 2018
[5]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完善[D]. 魏永亮.河北大学 2017
[6]我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规制与完善研究[D]. 王露华.华东政法大学 2017
[7]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留置措施研究[D]. 于群.山东大学 2017
[8]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思考[D]. 张东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本文编号:2981029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 选题意义
(二) 研究目的
(三) 研究现状
(四) 研究方法
(五) 创新之处
一、监察留置措施概述
(一) 监察留置措施的历史沿革
(二) 监察留置措施的内涵界定
1. 监察留置措施的概念
2. 监察留置措施的性质
3. 监察留置措施的特征
(三) 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
1. 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对象
2. 监察留置措施的启动程序与执行
3. 监察留置措施适用的必要性
二、监察留置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监察留置措施存在的问题
1. 留置措施的对象未明确区分
2. 留置措施的审批与执行尚未分离
3. 留置期限不合理
4. 留置地点不明确
5. 被留置人的权利保护机制尚不健全
(二) 监察留置措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立法未细化
2. 留置制度设计欠缺
3. 人权观念缺失
三、实践中类似措施的反思
(一) 《警察法》中的继续盘问
(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三) “双规”、“双指”措施
四、监察留置措施的完善建议
(一) 完善留置措施的法律规范
(二) 区分留置措施适用的不同对象
(三) 留置措施审批与执行相分离
(四) 细化留置期限
1. 短期留置
2. 长期留置
(五) 明确留置措施的实施场所
(六) 健全被留置人的权利保护机制
1. 尊重律师在留置期间的专业作用
2. 被留置人申诉权的行使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论析[J]. 江国华,王冲. 湖北社会科学. 2018(09)
[2]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统计分析——以1694份判决书为样本[J]. 谢小剑. 交大法学. 2018(04)
[3]宪法原理视域下留置措施正当性探析[J]. 陈华.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05)
[4]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适用疑难问题辨析[J]. 姚建龙,张丹. 法治社会. 2018(05)
[5]三权合一:论监察委员会留置权的性质定位[J]. 王梦瑶.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8(03)
[6]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整体性检视——兼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监察留置之关系[J]. 李国华.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8(03)
[7]刑事拘留后未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的检察监督[J]. 薛正俭. 人民检察. 2018(07)
[8]监察体制改革中的留置措施:由来、性质及完善[J]. 谭世贵. 甘肃社会科学. 2018(02)
[9]《行政监察法》“两指”措施与《监察法(草案)》留置措施比较[J]. 张杨欢影. 法制博览. 2018(08)
[10]论监察委调查阶段的律师帮助权[J]. 焦娜. 济宁学院学报. 2018(01)
硕士论文
[1]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研究[D]. 张志男.湘潭大学 2018
[2]监察留置措施研究[D]. 吴凡.江苏师范大学 2018
[3]留置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D]. 李丹.湘潭大学 2018
[4]论国家监察制度中的留置措施[D]. 陈峰.河南大学 2018
[5]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完善[D]. 魏永亮.河北大学 2017
[6]我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规制与完善研究[D]. 王露华.华东政法大学 2017
[7]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留置措施研究[D]. 于群.山东大学 2017
[8]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思考[D]. 张东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本文编号:29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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