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修改如何体现“行政一体原则”?
发布时间:2021-04-18 23:11
行政一体原则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向互相契合。行政一体原则要求将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视为一个整体对待,由复议机关统一对外表达行政系统的意志,接受司法审查。行政复议体制改"条块结合"为"以块为主",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以政府名义对外作出复议决定,并以政府名义接受司法审查。为了及时高效便捷地解决行政争议,修改《行政复议法》有必要正式引入行政一体原则,并在时机成熟时改"双被告"为复议机关"单被告",以突出对复议决定的实质性审查。行政一体原则也要求复议与诉讼关系适度调整,确立复议前置和司法最终原则,承认行政复议的"准司法性"和"准一审性",让复议更注重事实认定和争议解决,让行政诉讼更注重程序监督和法律的统一实施。
【文章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0,35(06)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一体原则之提出
(一)行政一体原则的三个分析维度
1.组织一体。
2.责任一体。
3.功能一体。
(二)行政一体原则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向相互契合
二、原行政行为与复议决定关系之审视
(一)既有观点
(二)理论检讨
(三)关系界定
三、复议维持“双被告”制度之完善
(一)立法本意讨论
(二)可改“双被告”为复议机关“单被告”
(三)“单被告”对行政主体理论的发展
四、行政一体原则下复议与诉讼之衔接
(一)以复议前置为原则,直接诉讼为例外
(二)强化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
(三)认可行政复议“准司法性”和“准一审性”
(四)赋予复议机关更灵活的裁决方式和决定权
(五)确立灵活的费用承担和惩戒机制
五、结语
本文编号:3146341
【文章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0,35(06)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一体原则之提出
(一)行政一体原则的三个分析维度
1.组织一体。
2.责任一体。
3.功能一体。
(二)行政一体原则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向相互契合
二、原行政行为与复议决定关系之审视
(一)既有观点
(二)理论检讨
(三)关系界定
三、复议维持“双被告”制度之完善
(一)立法本意讨论
(二)可改“双被告”为复议机关“单被告”
(三)“单被告”对行政主体理论的发展
四、行政一体原则下复议与诉讼之衔接
(一)以复议前置为原则,直接诉讼为例外
(二)强化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
(三)认可行政复议“准司法性”和“准一审性”
(四)赋予复议机关更灵活的裁决方式和决定权
(五)确立灵活的费用承担和惩戒机制
五、结语
本文编号:314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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