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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行政处罚法》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21-08-03 11:31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是《行政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行政执法领域与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亦是当前社会基层治理与矛盾化解的重要遵循,笔者欲通过此文,尝试探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理论上的清晰指引,和科学运用中的完善意义。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概念边界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缺陷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运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研究[J]. 孟秋翌.  现代企业教育. 2014(24)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涵义思辩[J]. 祁正元.  法制与社会. 2011(34)
[3]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立法缺憾及科学实现构想[J]. 邓波.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2)



本文编号:331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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