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款设定方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6 00:08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关于行政罚款的设定方式主要有概括式、数值式、倍率式等三种。其中,区间数值式使用频率最高,其次为区间倍率式。这些设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罚款目的的实现和功能的发挥。理论上,行政罚款具有惩罚和预防双重目的。在行政罚款设定阶段,预防目的应居于主导地位;在行政罚款裁量阶段,则侧重于惩罚目的的实现。行政罚款的设定应当考虑潜在违法者的预期违法收益、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执法概率、边际威慑以及规范行政裁量权等因素。优化行政罚款的设定,应当减少概括式,取消定额罚,优先选择区间倍率式,科学选定区间倍率式的罚款基数,并明确区间数值式的辅助地位。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22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罚款的设定方式
(一)概括式
(二)数值式
1. 定额数值式
2. 区间数值式
(三)倍率式
1. 定额倍率式
2. 区间倍率式
(四)复用情况
(五)整体情况
二、行政罚款设定方式导致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功能失效
1. 定额罚可能导致处罚畸轻
2. 区间数值式可能导致处罚畸轻
3. 区间倍率式可能导致处罚畸轻
(二)行政处罚规范空置
1. 区间数值式罚款下限过高
2. 倍率式与数值式复用
(三)行政裁量权过于宽泛
(四)执法实践中的困境
1. 罚款基数难以认定
2. 执法的尴尬局面
三、行政罚款设定的基本考量
(一)行政罚款的功能
(二)行政罚款设定的考量因素
1. 违法行为的预期收益
2. 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
3. 执法概率
4. 边际威慑
5. 裁量权的规范
四、行政罚款设定方式的优化
(一)罚款设定方式的检视
1. 基于设定基础和执法概率的检视
2. 基于边际威慑和裁量权规范的检视
3. 适用领域的比较
(二)科学选用区间倍率式的罚款基数
1. 罚款基数的选用标准
2. 罚款基数的类别
3. 罚款基数的优选
(三)优化罚款复用结构
(四)确立区间数值式的辅助地位
结语
本文编号:3324696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22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罚款的设定方式
(一)概括式
(二)数值式
1. 定额数值式
2. 区间数值式
(三)倍率式
1. 定额倍率式
2. 区间倍率式
(四)复用情况
(五)整体情况
二、行政罚款设定方式导致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功能失效
1. 定额罚可能导致处罚畸轻
2. 区间数值式可能导致处罚畸轻
3. 区间倍率式可能导致处罚畸轻
(二)行政处罚规范空置
1. 区间数值式罚款下限过高
2. 倍率式与数值式复用
(三)行政裁量权过于宽泛
(四)执法实践中的困境
1. 罚款基数难以认定
2. 执法的尴尬局面
三、行政罚款设定的基本考量
(一)行政罚款的功能
(二)行政罚款设定的考量因素
1. 违法行为的预期收益
2. 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
3. 执法概率
4. 边际威慑
5. 裁量权的规范
四、行政罚款设定方式的优化
(一)罚款设定方式的检视
1. 基于设定基础和执法概率的检视
2. 基于边际威慑和裁量权规范的检视
3. 适用领域的比较
(二)科学选用区间倍率式的罚款基数
1. 罚款基数的选用标准
2. 罚款基数的类别
3. 罚款基数的优选
(三)优化罚款复用结构
(四)确立区间数值式的辅助地位
结语
本文编号:332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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