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研究 ——以“国家秘密”为观察视角
发布时间:2021-09-09 10:19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第一次为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同时也规定了公开例外。保密审查机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环节之一,是信息“公开”与“公开例外”之间利益平衡的桥梁。建立有效的保密审查机制,其价值在于既保障公民知情权,同时又有效保守秘密不被外泄。本文选取“国家秘密”为观察视角,结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之间的协调实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保密审查”开展研究。本文从规范的视角,选取保密工作部门作为切入点,观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保密审查主体的实际扩大化、保密审查标准即“国家秘密”范围未明确界定、保密审查程序存在“事后定密”的问题;从实证的视角,研究人民法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司法审查的部分案例,提出法院的司法审查难以实质介入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相应提出强化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外部保密审查功能、明确“国家秘密”定义和范围、排除“事后定密”程序、法院应通过有效的司法审查作出独立的司法判断的完善意见。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的视角
三、 研究的意义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保密审查机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国家秘密”
一、 “国家秘密”的概念和范围
二、 “国家秘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适用规则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保密审查机制的立法体系
一、 立法体系
二、 政府信息公开及其保密审查的原则
第三节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之间的关系
一、 《保密法》是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保密审查的直接依据
二、 《保密法》作出修订试图衔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三、 《保密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仍然有冲突
第二章 “国家秘密”保密审查机制之问题及改进
第一节 保密审查的主体
一、 保密审查主体在实践中扩大化
二、 行政机关维护部门利益作出不当决定
三、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决策与监督职能
第二节 保密审查的标准
一、 “国家秘密”范围未明确界定
二、 定密不准直接影响保密审查工作的准确性
三、 定密规范从而保障公开
第三节 保密审查的程序
一、 《条例》未明确规定审查的程序
二、 事后审查违背公平正义
三、 排除“事后认定”程序
第三章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之司法审查
第一节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例研究
一、 主要案由
二、 现实困境
第二节 法院应通过有效的司法审查作出独立的司法判断
一、 当前的审判思路
二、 不同的观点
三、 有益的尝试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国家秘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国家秘密”之解释[J]. 章剑生.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6)
[2]论法治视野下的定密规范化[J]. 周云华. 保密工作. 2012(07)
[3]定密权与定密权限[J]. 保密工作. 2012(07)
[4]定密与定密工作[J]. 保密工作. 2012(05)
[5]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保密法》的缺陷及其完善[J]. 山文岑. 青海社会科学. 2011(04)
[6]信息公开的制度实践及其外部环境——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为视角的观察[J]. 王锡锌.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2)
[7]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国家秘密的审查[J]. 孙琦. 法制与社会. 2011(04)
[8]论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规则的配置与适用[J]. 潘牧天. 河北法学. 2010(01)
[9]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若干问题[J]. 张传毅. 行政法学研究. 2009(02)
[10]政府信息公开语境中的“国家秘密”探讨[J]. 王锡锌. 政治与法律. 2009(03)
本文编号:3391919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的视角
三、 研究的意义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保密审查机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国家秘密”
一、 “国家秘密”的概念和范围
二、 “国家秘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适用规则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保密审查机制的立法体系
一、 立法体系
二、 政府信息公开及其保密审查的原则
第三节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之间的关系
一、 《保密法》是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保密审查的直接依据
二、 《保密法》作出修订试图衔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三、 《保密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仍然有冲突
第二章 “国家秘密”保密审查机制之问题及改进
第一节 保密审查的主体
一、 保密审查主体在实践中扩大化
二、 行政机关维护部门利益作出不当决定
三、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决策与监督职能
第二节 保密审查的标准
一、 “国家秘密”范围未明确界定
二、 定密不准直接影响保密审查工作的准确性
三、 定密规范从而保障公开
第三节 保密审查的程序
一、 《条例》未明确规定审查的程序
二、 事后审查违背公平正义
三、 排除“事后认定”程序
第三章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之司法审查
第一节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例研究
一、 主要案由
二、 现实困境
第二节 法院应通过有效的司法审查作出独立的司法判断
一、 当前的审判思路
二、 不同的观点
三、 有益的尝试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国家秘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国家秘密”之解释[J]. 章剑生.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6)
[2]论法治视野下的定密规范化[J]. 周云华. 保密工作. 2012(07)
[3]定密权与定密权限[J]. 保密工作. 2012(07)
[4]定密与定密工作[J]. 保密工作. 2012(05)
[5]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保密法》的缺陷及其完善[J]. 山文岑. 青海社会科学. 2011(04)
[6]信息公开的制度实践及其外部环境——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为视角的观察[J]. 王锡锌.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2)
[7]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国家秘密的审查[J]. 孙琦. 法制与社会. 2011(04)
[8]论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规则的配置与适用[J]. 潘牧天. 河北法学. 2010(01)
[9]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若干问题[J]. 张传毅. 行政法学研究. 2009(02)
[10]政府信息公开语境中的“国家秘密”探讨[J]. 王锡锌. 政治与法律. 2009(03)
本文编号:339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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