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下短视频媒体软法规制的三重变奏
发布时间:2025-02-06 17:33
短视频媒体的崛起带来信息传播模式的创新,但亦导致传播场域功能异化的现象更趋严重,引发现实与虚拟世界风险相互交叠与关联。其所呈现个人信息风险、公共舆情风险与文化低俗风险无疑给监管部门带来纷繁复杂的治理局面。虽然监管部门"力治"监管模式在秩序建构方面收到了成效,但也陷入治理主体单一、管理成本相对高昂、主体认同性不足的风险治理困境。以制度主义风险观为切入点,软法规制中所蕴含的开放性、针对性与参与性理念,为未来短视频媒体的风险治理指明了新方向。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从“单一”到“多维”:短视频风险性的三重面向
(一)安全议题下的个人信息利用风险
(二)公共议题下舆情风险
(三)健康生态下的文化风险
二、从“力治”到“困境”:风险场景下力治模式的三重解析
(一)治理主体单一与责任主体多元的传播场景不适恰
(二)管理成本相对高昂与治理风险的时效性要求不吻合
(三)主体认同性不足与干预个体主观感知的治理需求不匹配
三、从“监管”到“治理”:风险困境中软法适用的三层因应
(一)软法注重个体参与性,有效抑制技术性风险
(二)软法蕴含公共理性,消除短视频公共管理风险
(三)软法强调成文规则,引导健康道德文化氛围
四、从“他律”到“共治”:短视频媒体软法规制的三重变奏
(一)坚持治理规则的开放性
1.制定主体多元化决定了软法生态的多样性
2.软法规则采用的强制举措应具有弹性与柔性
(二)强调治理对象的靶向性
1.短视频的生产可区分为PGC、PUGC和UGC模式,而软法治理必须将UGC作为重点治理的范畴
2.算法技术本质属于视频传播的软性规则,针对目前商业算法“流量为王”的技术异化风险,软法亦不能袖手旁观
(三)注重治理过程的参与性
1.对各类自治自律行为予以“法不禁止即可为”式的默许
2.公众参与、有序关注与线上线下融合决定着短视频媒体领域能否健康发展
五、结语
本文编号:4030654
【文章页数】: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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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单一”到“多维”:短视频风险性的三重面向
(一)安全议题下的个人信息利用风险
(二)公共议题下舆情风险
(三)健康生态下的文化风险
二、从“力治”到“困境”:风险场景下力治模式的三重解析
(一)治理主体单一与责任主体多元的传播场景不适恰
(二)管理成本相对高昂与治理风险的时效性要求不吻合
(三)主体认同性不足与干预个体主观感知的治理需求不匹配
三、从“监管”到“治理”:风险困境中软法适用的三层因应
(一)软法注重个体参与性,有效抑制技术性风险
(二)软法蕴含公共理性,消除短视频公共管理风险
(三)软法强调成文规则,引导健康道德文化氛围
四、从“他律”到“共治”:短视频媒体软法规制的三重变奏
(一)坚持治理规则的开放性
1.制定主体多元化决定了软法生态的多样性
2.软法规则采用的强制举措应具有弹性与柔性
(二)强调治理对象的靶向性
1.短视频的生产可区分为PGC、PUGC和UGC模式,而软法治理必须将UGC作为重点治理的范畴
2.算法技术本质属于视频传播的软性规则,针对目前商业算法“流量为王”的技术异化风险,软法亦不能袖手旁观
(三)注重治理过程的参与性
1.对各类自治自律行为予以“法不禁止即可为”式的默许
2.公众参与、有序关注与线上线下融合决定着短视频媒体领域能否健康发展
五、结语
本文编号:403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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