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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7-08-15 13:39

  本文关键词:论公民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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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相较于其他权利类型,文化权利为传统法学所忽视,是其中最为薄弱和陌生的。尽管得到了国际人权法的认可,得到了国内宪法及法律的保护,立法结构的失衡仍然影响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同步发展。本文认为建立系统统一的文化法律体系,建立文化权利可诉性的司法机制,对于凝聚民族精神、塑造文化强国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单位】: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
【关键词】文化权利 文化立法 可诉性
【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2016年规划课题《海南文化建设法律制度研究》(HNSK(ZC)16-19)研究成果之一
【分类号】:D922.16
【正文快照】: 一、我国公民文化权利的法律认可(一)公民文化权利的内涵无论中外,文化这一概念都具有丰富的涵义和广泛的内容。广义的文化,既包括社会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等不可见的隐性文化的创造和开发,也包括通过智力开发而创造的物质文明这种可见的显性文化,泛指人类

本文编号:67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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