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多元化社区管理模式的经验总结
发布时间:2014-07-27 10:58
社区建制的模式及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
随着中国社会重心日益下移,全国范围的城市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蓬勃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是新型社会主义的基础。新布达佩斯学派的着名论断---即中国在“自下而上”地通向资本主义。这里我们不探讨我们正在深入开展的社区建设姓社姓资的问题,但这个论断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中国城乡基层社会,正在用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通过制度创新,把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到我国微观制度的方方面面。无论在制度安排与百姓认可的公平方面;在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重点解决民生问题上;还是在解决突出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上;在使全体人民受益方面,以及让弱势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方面;在减少居委会的行政性、增加自治性,还是在培育和健康发展社区组织与建立社区服务体系方面,都在逐步取得进展。
中国的社区建设应该呈多元模式进行,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开始试点并总结了一些优秀的社区模式,兰州市2001年开展社区治理工作的,十年的实践经验表明,新时期必须走以社区自治为支点,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道路。
首先,行政主导型模式。
政府包揽所有社会管理职能,利于城市管理的整体推进,相当于政府的派出机构,上情下达的成本很低,但社区居民缺乏独立自主的权利和能力,一切事务不得不依赖政府;我们兰州的大多数社区应该属于这个类型。比如安宁区的科苑社区,其楼盘小区规划、建设等与社区的建制基本上是同步的,在投资建设社区信息网络平台、0A系统的开通等硬件配套相对完备的情况下,开展社区工作。
其次,居民自治主导型模式。
它体现了基层社区自治的本质,自治要求一个社会的市民意识比较强。一般来讲,在物质需求基本满足后,人们对社会事务的热情才会高,笔耕文化推荐期刊,希望在社会事务中体现自己的意志。自治型社区在发达城市已经开始践行,在兰州城关区一些整体规划较晚的社区较容易实现,比如天庆嘉园由于建设较晚,同时社区建制基本与居民小区的建设同步,在这类居住区内的居民由于客观环境的统一规划,很容易形成居民自治团体。目前
再次,混合型的社区管理模式。
把政府行政性的管理与居民自治性的管理结合起来,“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政府在社区管理中既不“缺位”,又不“越位”,遵照“权责统一、事费统一”的原则,便于实施,易于接受。然而,政府与居委会之间“指导与服务、协助与监督”的关系,不易把握“度”;作为兰州社区,可以采用政府主导下,将设本身应有这个农夫完成的社会服务功能,用政府名义购买社会服务,然后社区居民做为服务的受益对象,来进一步健全社区的服务功能,同时政府的行政职能在社区也开始以服务的方式而弱化,社区发展更加稳健地向居民自治会过度。为社会转型期的社区治理探索更加理性的发展道路。
另外,企业主导型模式(以深圳“莲花北”和武汉“百步亭”为范)。
实现了社区管理从行政化管理为主,向市场化经营为主的转变,既发挥了企业在市场发育日益充分的条件下运用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优势,又克服了政府负担社区管理经费的缺陷,但企业行使政府职能缺乏法律依据。但这种形式有个特殊性就在于辖区内的企业具有很强的资源整合优势,比如说,兰州西固区兰石化所在的街道社区,企业在社区的管理中具有原来企业办社会历史传承下了的很多资源和工作方法。企业对丰富的社会资源具有掌控权、例如托儿所、学校、图书馆、公共绿地及设施等,在社区治理中企业就对很多社会资源的整合具有较强的主动权。
上述几种模式的界定只是相对的,相互之间有交叉。最后,格外受到关注的深圳的“桃源居社区模式”,它的创新过程暗含了一个共性的目标:社区管理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过渡,这种过渡,代表着公共管理社会化背景下,居民享有更多的参与、合作、服务与互动。可以说由于充分发挥了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桃源居社区已形成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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