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审工作在节能降耗中的重要作用
陈晓萍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
摘要: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消费、提高能源效率的重要关口。本文通过对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阐述和分析,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对推进节能评审工作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节能评估 节能审查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一、必要性及重要性
节能评估和审查是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之前,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合理进行的调查、预测和评估的一套法律化、制度化规则,同时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起到源头性、根本性控制作用。
新形势下国家对能评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将进一步加大节能评估和审查约束力度。2011年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方案》中明确提出:“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2013年3月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加强对投资活动的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2013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推动加快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法”、“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发挥能评对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增量的重要作用”。
近三年的实践表明,能评是行之有效的节能管理措施,是投入产出最优的制度设计。目前,能评是对投资活动能源消耗进行管理和约束的唯一手段。
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于2008年经中编办批准设立了国家节能中心(为国家发改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副部级),是政府实施节能管理的技术支持机构,对加快推进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治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2010年)要求,于2010年8月3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编办批准设立“新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为自治区发改委直属机构),目前由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代为管理日常工作。
二、自治区节能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新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及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和部署,有序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三年来,节能中心无固定人员编制,研究院在自身研究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努力调剂出部分研究人员兼职做好节能评审工作。三年来,节能中心努力克服业人手缺、资金少、任务重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发改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和不断完善节能评估中心制度建设,加强对全疆各地节能评审工作业务指导,建立了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专家库,不断规范节能评审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截至2013年11月底累计组织完成近20个大类、250个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通过严格节能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从需求侧控制能源消费的不合理增长、杜绝能源浪费,大幅提高新上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对推动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突出困难
节能评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按照国家要求,节能评审工作必须由专门的评审机构组织开展,并要求设立专业人员岗位,由当地地方财政保障日常工作经费,国家发改委6号令强调指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用应由节能审查机关的同级财政安排。然而,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目前加挂在自治区发展改委经济研究院,无固定人员编制,无固定经费保障,中心日常工作和项目评审工作均由研究人员兼职完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节能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节能工作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消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必须更加深入推进节能评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节能减排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为此,必须建立健全节能评估中心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切实有力有效推进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为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推进发挥更大作用。
三、推进节能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议对节能评估业务人员设编定岗、安排必要的业务人员专项金费。建议自治区财政厅尽快安排节能评审费专项费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对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察,学习节能评估工作成效突出省区的经验,并将节能相关领域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节能评审工作岗位。
4.节能评审管理部门应将真正懂专业、知技术、有能力、高水平的精品专业充实到专家库中,严把评审质量关。
5.进一步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推进节能评审工作向高水平、高质量健康发展。
本文编号:1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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