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若干问题研究
许爱平 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阐述,对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若干问题的措施进行分析研究,以期为同行业人士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问题
一、前言
自从开展了高新技术的企业认定中专项审计之后,其在高新技术各个企业的服务及培育、我国相关扶持政策有效体现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认定以及复审的工作较为经常,且参与其中的企业类型及数量不断扩大,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存在若干问题。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若干问题
(一)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认定的整个过程中专项审计的制度未充分发挥作用
由于企业一旦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申报,那么可能获得的利益较大。在企业通过高新技术的企业认定之后其在三年之内获得的优惠税率可为15%的所得税。此外,企业亦被称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中这种无形的资产有可能将广告效应以及各个地方的政府对于具有高新技术头衔的企业的资金扶持等其他经济效益带给企业。在较多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企业把同高新技术的条件不相符合的部分予以人为的包装之后使其同高新技术的企业中各条件相符合,进而将审计风险加大。在认定的整个过程中各大高新技术的企业专项审计具有较为激烈的业务竞争,而部分中介的机构为了将此项业务有效争取,不惜将职业质量牺牲,用低价来提高竞争力。还有一些中介的机构对于客户的要求一味迎合,于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对于同高新技术的企业不相符合的一些企业放水。而部分地方政府中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科技部门主管部门为了将当地的考核目标与任务有效完成,默许部分同高新技术的条件不符合的企业人为的将数据调整,使其同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相符合。因为上述客观以及主观原因导致专项审计的制度在高新技术的企业认定的整个过程中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对专项审计的工作进行实施的整个过程中中介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1、划分非新技术的产品或服务及新技术的产品或服务时相关标准以及必要依据较为缺乏。
当前我国重点扶持的一些高新技术的领域同高新技术的产品之间的产权关系未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而各地亦没有将高新产品或服务的一套认证管理的办法有效建立。且注册会计师要全面的了解以及掌握企业正在申报的高新产品与高新技术的技术特点、特征以及性能,进而做出专业性的判断,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同注册的会计师中专业的胜任能力不相符合,甚至超出了许多。对注册的会计师而言如何断定申报企业中各类产品与服务属于我国重点扶持的那些高新技术的领域较为困难。因此来自申报企业的某些领域专家是注册的会计师所依赖的对象,这又使公平公正的判断较为困难。
此外一些申报企业的收入核算具有较不明细的特点,其未将高新技术的服务以及产品等收入的明细账专门的设置,部分非高新的产品技术的产品与服务同高新产品的技术以及服务之间具有交叉的关系,例如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时,虽然改变了生产工艺或者技术,但是没有明显改变产品或服务,而高新产品的服务收入中是否包含此类产品的收入?进行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当中相关申报企业把不是高新产品的服务以及高新产品的服务都看做是高新产品的收入,具有较大的人为因素。
2、对高新技术的企业中研发费用进行申报时未规范归集以及分配
因为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申报的大部分企业均是执行企业会计的制度或者准则,亦有一些企业对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行执行,而会计企业的制度以及准则在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以及归集内容方面各异,尤其为研发费用的内容以及资本化的条件具有较大的区别。且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未规定研发费用的分配以及归集,所以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申报时亦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如果从财务核算的角度而言未将统一的一些标准予以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以及归集内容。
相关《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的企业的申报提出一定要求,其要求申报的企业要将研发费用设置好,地账目的核算起辅助作用。且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明细表》与相关的凭证提供出来。对研发费用进行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中注册的会计师发现同企业所申报的那些研发费用的支出相较而言,绝大多数企业的财务上经过研发费用归集的那些研发费用的支出远远小于上述申报支出。从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费用等剥离出来的费用即在申报的企业中研发费用的辅助账目反映的那些研发费用的支出,而且把其往6-13个,甚至更多的研发项目中分摊。对研发费用进行剥离以及分摊的整个过程中申报企业较难避免的是人为因素。而对研发费用的分摊以及剥离进行核算、对辅助账目进行审核时注册的会计师较难同财务上的研发费用的分配结果以及归集相互核对与反证,导致分摊与归集具有不准确、不合理的性质。
相关申报企业的财务上经过研发费用的科目核算最终的发生额同研发费用的辅助账目中核算的发生额的差异较大主要包括如下四点:
(1)在整个研发的费用中研发人员的薪金以及工资所占的比重较大,而且辅助账上同财务上具有较大的差异。
(2)申报企业为了对研究开发的项目进行实施所购买的那些原材料等一些支出具有较大的差异。
(3)申报企业研发费用当中的折旧费用具有较大差异。
(4)申报企业研发项目当中的其他费用具有较大的差异。
三、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若干问题的措施分析
(1)要想利于审计以及确认高新技术的产品或服务的收入,相关主管部门应将高新技术的产品或服务的认定方法与目录进行出台,而中介的机构可依此来将高新技术的产品或服务的收入较好的确定。此外,相关申报企业要将高新技术的产品收入放入核算进一步的规范以及完善,可将明细账目的核算单独建立。
(2)将研发费用中两套账现象尽快的结束,而且进行明细的核算时要依据研发的项目。在财务上要将研发费用的科目有效设置,以此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核算。相关《工作指引》中要求申报的企业的申报数即为研发费用的辅助账中发生额。此两者具有不同的研发费用标准、内容以及项目,因此导致企业研发费用中两套账现象出现,一旦没有将此类状况结束,较难将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目标实现。因此高新技术的企业认定以及企业的所得税前的加计扣除中涉及到的那些研发费用标准、内容以及项目要具有一致的特点,其基准为财务上对研发费用进行核算时的发生额。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计的时候要扣除同研发费用不相符合的标准、内容与项目。要按项目核算高新技术的企业申报中研发的费用,在研发的过程中产生的公共费用要对合理的标准进行选择。一些企业如果研发的项目较多,较为适宜的方法是将辅助账有效建立,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的总账以及辅助账的发生额之间应具有一致性的特点。
(3)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认定的那些主管部门一旦发现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目的是为了将高新技术的企业资质有效骗取,要及时将这些企业的认定撤销,如果这些企业已经享受了税收方面优惠政策要及时的收回且将相应的税款补缴,且在上交滞纳金的同时3-5年之内不可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申报。
四、结束语
企业一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那么将获得更大的利益以及市场占有率,因此相关企业都致力于通过认证。但是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为了通过认证不惜采取各类手段,再加上规定本身较不完善以及政策上的理解差异等,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存在若干问题。为了规范市场,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且将相应的措施有效采取。唯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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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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