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契约文书中的女性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3 04:19
本文关键词:中国古代契约文书中的女性问题研究
【摘要】:契约文书是中国古代民间流行的极为重要的文书类型之一,为社会生活中的诸多契约文书是中国古代民间流行的极为重要的文书类型之一,为社会生活中的诸多物权和债权行为提供了信誉保证。因此,它不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凭证,更是真实地还原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原貌。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一般都认为女性在社会家庭生活中多处于从属地位,对家庭的物权、债权等不具有发言权。但真实的生活是千姿百态的,在汇集出版的大量契约文书中,中国古代妇女在几千年的传统社会中或主动或被动地频繁参与家庭经济活动的身影随处可见。买卖类契约中的女性,主要是已婚妇女,较为常见的成为了契约当事人,主立契约。同时她们又普遍以“中见人”身份出现,一直努力地处在争取经济个体独立的过程中。继承类契约文书中,女性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她们或主导着亲子继承的家产分析;或在嗣子的选择中竭尽全力;同时也获得了来自原生家庭的财产支持。人身典卖与婚姻文书是女性涉及最多的一种契约类型。各种以合婚、收养“义女”为明目的契约文书为买卖妇女行为充当了伪装工具。在婚姻类文书中,敦煌出土的大量唐五代“放妻书”以及为入赘婚等变例婚姻形式所立的文书更是为我们展现了中国古代妇女们真实的婚姻状况。
【关键词】:契约文书 女性问题 宗法礼教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C931.46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6
- 绪论6-15
- 第一章 古代契约文书及其中的女性问题15-25
- 第一节 古代契约文书发展简史15-17
- 第二节 古代契约文书的种类和体式17-23
- 第三节 契约文书中的女性问题综述23-25
- 第二章 买卖类契约文书中的女性问题25-35
- 第一节 女性作为买卖当事人25-28
- 第二节 女性作为当事人的双重依附性28-31
- 第三节 女性“中见人”身份的出现31-35
- 第三章 继承类契约文书中的女性问题35-47
- 第一节 女性在家产分析文书中的身份地位35-40
- 第二节 女性在继嗣文书中的身份地位40-43
- 第三节 女性在原生家庭财产转移文书中的身份地位43-47
- 第四章 人身典卖与婚姻文书中的女性问题47-58
- 第一节 人身典卖文书与卖身“婚书”47-51
- 第二节 敦煌“放妻书”51-54
- 第三节 变例婚姻文书54-58
- 第五章 涉及女性问题的契约文书中所体现的契约文化58-66
- 第一节 政权与礼教的相互消长对女性地位的影响58-59
- 第二节 宗族本位因素的制约59-62
- 第三节 不成文法、民俗和习惯影响下的文化多样性62-66
- 结语66-67
- 参考文献67-70
- 后记70-72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7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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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剑徵;;清代宁波契约文书[J];浙江档案;2009年03期
2 姜洪源;敦煌契约文书的签押手续[J];浙江档案;1994年05期
3 储小e,
本文编号:6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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