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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养老保险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03-17 10:50

陈娜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

摘要: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事关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我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充养老制度还处于摸索阶段,所以存在很多问题,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应对的策略,并给出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非公有制企业;养老保险;对策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994年国家体改委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1995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具体确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确定“统账结合”是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在试点基础上,国务院于1997年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各地“统账结合”办法,规定了统一的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管理办法,正式确立了我国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确定到2000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要基本实现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1998年,国务院将原来铁道部、交通部等11个行业部门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业务移交地方管理,使养老保险由条块分割管理统一为属地管理。2000年国务院出台了一个新的很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案,2001年在辽宁省进行试点,社会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分离。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黑龙江和吉林两省进行扩大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提出在总结辽宁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两省的试点,为完善我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积累经验。

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人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集体企业向民营股份非公有经济组织转变的节奏在断地加快,如何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工作,把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实现老有所养,不仅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快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二、非公有制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要搞好非公有制企业扩覆工作, 除必须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外 ,关键是要按照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确定好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制定政策和措施[1],最近的研究显示,参加养老保险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少且水平参差不起[2],私营企业劳资制度不完善, 用工不规范, 大部分企业没有专职劳资人员, 不懂劳资政策和办事程序, 参保时保险机构同时还要协助企业规范指导劳资业务, 消耗人力较大[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员工及员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杂,员工自我维权愈识不强造成应参保人数难以核定[4],许多私营企业主和从业人员对制度不甚理解,甚至抱反对态度。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对养老金支付前景的预期等,都大大降低了人们对该制度的需求。这种供需状况决定当前养老金扩面有些难度[5]。相关政策缺乏应有的衔接,基金运营收益率低,缺乏一套功能齐全职责分明、沟通协调和一支规范、稳定、高质量的公务员队伍。与世界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实施对象均是全体公民”的标准相比,我国的养老保险范围  快制定显得过窄和不合理,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主要为城镇的各种企业职工。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如何建立一个合情合理的非公有制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加强引导、教育,调动供求双方积极性,统一基本养老金缴纳比例,灵活运作,法行政 ,多方协作 ,主攻难点[6]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外,关键是要按照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确定好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工作,把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实现老有所养,不仅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快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3.1强化保障意识、规范制度管理

政府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同的框架,便于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解决老保险制度的认识障碍,确立政府责任主体的地位。所有职工都应该参加,“低门槛、广覆盖”,采用现收现付制;企业自身需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国家的责任是立法规范,加强引导和监督并提供政策支持[7] ,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劳 动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 的宣传力度。

3.2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

加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在很多国家,养老保障税是养老障资金的重要来源,收人多、利润高的企业和个人多缴,收入少 、利润低的企业和个人少缴,有利于扩充养老资金来源,也有利于社会公平[8]。要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养老保险的管理和执法机构的支持力度,明确在遵守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方面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3.3建立完善的个人账户

目前当务之急是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实际意义的现收现付制向个人积累的模式转换。强化私营企业养老基金征缴、清欠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积极调整政府和加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对私营企业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

参考文献:

[1]文瑞全,魏冠卿, 南昌市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做法[J] 江西社会科学,1999,3 :31-33

[2]黄建明.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隆探讨[J]武汉金融,2008821-23

[3] 张海英,韩秀静,高文成. 关于承德市私营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状况的调查分析[J] 承德职业学院学报 2005, 3:37-38,

[4]李红武,非公有制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企业,20071243-44

[5] 陈蔷娥,赵海平,葛卫芬.私营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再思考[J] 宁波党校学报,2005,1:58-59

[6]文瑞全,魏冠卿.南昌市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做法[J] 江西社会科学,1999,3 :33-34

我国乡镇企业养老保险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人口学刊,2006,518-23

[8] 蒋宗凤,童春林.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完善[J]中国老学杂志,2008,281:86-88

 



本文编号: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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