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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财政票据监管推动非税收入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5-03-17 07:53

张建华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财政局

摘要:随着收支两条线管理、票款分离、罚缴分离改革的实施,使财政票据起到了非税收入从源头控制的作用,有效减少了腐败、“三乱”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财政;管理;税收

一、财政票据管理要点

(一)制定工作职责,完善票据管理细节。以财政票据管理制度为依据,明确了非税收入管理局票据管理工作的职责和内容,制定了票据验收入库,建账登记,票据领发、票据核销,清查盘点等工作程序,对票据实行专人、专库、专账管理,使财政票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做到实物、台账、财务分别有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三方核对,确保账、钱、物相符。

(二)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强化票据领购管理。为了更好的对票据的使用进行监督,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所有财政票据领用单位进行了梳理,对领票资格进行了审查。对不具备领用票资格的单位,停止向其提供相关票据;对具备领用资格的单位,依据其单位性质、资金性质、单位执收(罚)特点,确定其领购票据的种类、数量。

(三)明确适用范围,规范财政票据使用。根据各类票据的不同用途,进一步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捐赠票据、社团会费票据、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的适用范围,对应该使用税务发票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整理公示。要求各单位依据资金性质规范使用财政票据,杜绝故意混用、串用财政票据的现象,严防因票据管理使用混乱,造成糊涂账,给“坐收坐支”留下空档。

(四)坚持票款同步,确保资金解缴安全。按照“限量领购、核旧领新,购销同量”的原则,严格限定了各执收(罚)单位单次领购数量,并对已使用的票据审核其填开项目、金额、数量、标准等内容,符合填开规定,票面金额与上缴金额一致并缴回票据存根后准许再次购领同量票据。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以票管收”的目的。

二、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加强了对财政票据的管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税务发票管理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建设滞后,,监督缺乏约束力。虽然对财政票据管理规定了相应的一些条款,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条例中规定的征收体系、管理体制、权限职能定位模糊,具体操作性不强。二是对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罚没票据管理的情况,规定中虽然有相应的处罚罚则,但没有细化和具体的量化,处罚跨度大,随意性很强,可谓是有章难循,由此导致了相关部门在票据管理中的缺位。

(二)领购单位重领轻管、违规用票现象时有发生。在票据核销及稽查中发现,部分用票单位重领轻管、违规用票据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的单位没有专人、专柜、专账管理,管理人员不稳定、交接手续不全,造成票据遗失等情况;二是票据使用种类不准确,票据混开、串用,超出范围使用和跨年度使用;三是填写内容不齐全,有的单位在收费时,对涉及多个项目的,不按规定填写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数量等,仅填写一个项目,收费标准无处可查。

(三)财政票据种类过多,监督管理难度大。由于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繁杂,相比税务发票,财政票据种类、格式多样化,导致了财政票据管理复杂,混乱的现状,因此在领购、使用和保管过程中难免出错,部分单位长期形成的“重领轻管”的意识,导致领购票据时没有计划性,经常多报多领,造成积压、过期,不仅增加监管难度,也造成了浪费。

(四)交款人维权意识淡薄,不能及时举报违规违法行为。许多缴款人不了解票据管理政策,不清楚执收执罚单位开出的票据是否合法、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关系和纳税人缴纳税款不同,缴款人处于被动地位,担心办事不顺利,不敢理直气壮地索要票据或凭票举报;一些收费罚没项目标准在政策上和实际执行中有一定弹性,缴款人常常出于各个方面的考虑,只注重实际缴款数额和办事的效率,而对执收(罚)单位开具的票种是否合规和填开项目是否合法并不关心,对违规使用票据和收费行为不能及时举报,使得监管查处比较困难。

三、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议在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注重时效性、稳定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出台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使票据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由上而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详细制定财政票据管理配套措施和办法,包括财政票据购领、供应、使用、核销、稽查、违规处罚等多项管理制度,实现财政票据全程一体化管理。

(二)准确界定票据适用范围,规范使用财政票据。在财政票据管理上,应根据单位性质、收罚资金性质及单位执法特点,准确地界定各类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明确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的适用范围,杜绝使用非法票据,严禁混用票据、借用票据、违规用票和不法用票现象的发生。财政票据使用必须做到内容真实、项目明确、代码准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大小写一致、一次复写,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创新管理模式,避免票据使用交叉重叠。随着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不断推进,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税后收益属于非税收入,要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因此,为堵塞票据使用交叉重叠引起的征管漏洞,从有利于财税收入监管出发,建议允许和支持有条件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票据实行单一化管理试点。

 



本文编号:1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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