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现状、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8-11-06 07:49
【摘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因此,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符合长春市情的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是当前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着力点,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通过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内涵和重要意义的阐述,在全面认真总结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的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对现存问题以及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当前长春市残疾人工作面临的新趋势、新任务、新问题,提出了加快推进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的创新策略,以期引起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关注,吸纳更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当中,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与力量,促进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向更高层次提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是社会弱势群体中最为困难的群体之一。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总量为8296万人,占我国总人口比例的6.34%。据此推算,平均每15个公民中就有一人是残疾人。如何满足数量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各类需求,使其平等、参与、共享各类社会资源,拥有各类社会权利,是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难题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生问题是根本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途径和基本前提,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证。 长春市作为吉林省省会,各类残疾人总量为51.4万人,占长春市总人口比率7.03%。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对于长春市的残疾人事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就业培训体系现行模式,存在问题,以及对策进行分析,同国际国内各不同模式进行比较,结合长春市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于完善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体系,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提出加大政府在培训就业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基础建设,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等举措。 论文分为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不同国家、不同国际组织对“残疾人”的界定,重点描述了我国对于“残疾人”的界定和分类。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次将“残疾人”以明确的法律形式作出界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同时描述了就业培训体系研究的相关理论,即:人道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残疾人社会保障理论、社会公平理论、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残疾人功能缺陷的代偿理论。同时回顾了国内外针对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研究的相关文献。 论文第二部分简单回顾了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的历史演变过程。即:残疾人福利企业(1949年—1992年)、多渠道就业(1992年一至今)。建国以来残疾人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无论那一阶段,都体现着党和国家队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特别关爱。 论文第三部分是对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的现实状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市共有残疾人51.4万人,占总人口的7.03%,其中:视力残疾人7.32万人,占比14.24%;听力残疾人11.5万人,占比22.37%;言语残疾人0.78万人,占比1.52%;肢体残疾人17.4万人,占比33.85%;智力残疾人3.3万人,占比6.42%;精神残疾人3.6万人,占比7.01%;多重残疾人7.5万人,占比14.59%。客观上由于长春市残疾人就业政策不健全以及缺少针对性较强就业培训项目;主观上由于残疾人自身心理因素以及人力资本普遍偏低等因素,造成城乡各类别残疾人就业情况差异较大,就业率低,就业难,就业层次不高,收入较低以及残疾人就业歧视的现象普遍存在等现实问题。 论文第四部分是完善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的对策。政府是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主导者,残疾人事业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在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中,准确的进行角色定位,明晰工作重点。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在现有的残疾人相关法律的框架下严格执法,以扩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和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基础建设。通过特色培训、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大力发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各类残疾人及时通过培训实现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是政府采购的形式之一,是政府履行其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669.69
本文编号:23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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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669.6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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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3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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