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产生背景、运行机制与影响:文献回顾与研究展望
发布时间:2021-03-17 18:59
专利私有性和标准公共性的属性交互使得具有战略价值的标准必要专利成为学者们关注的学术热点。在回顾2008—2019年国内外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了标准必要专利的产生背景,运行机制及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标准必要专利带来的作用与影响,建立了包括原因(Why)、主体(Who)、过程与机制(How)、结果(Result)的整体研究框架,总结了目前研究框架还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标准必要专利在未来的学术研究还需要解决的现实与理论问题。
【文章来源】: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20,41(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9 页
【部分图文】:
标准必要专利理论研究框架
从涉及学科范围来看,主要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与情报学。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对标准必要专利进行了大量研究。从文献的发表时间来看,如图1所示,随着时间的增长,文献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8年—2012年发表的文献较少且增长缓慢,可能是由于当时标准和专利的联系尚不紧密,各国政策也并不鼓励标准中纳入专利,我国2002年出台的《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指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不涉及专利。”直到2010年版《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中才放宽条件,允许标准中有条件的含有专利。但由于文献发表比政策规定具有滞后性,所以直到2012年文献还是总体较少。2013年—2016年文献发表的数量激增,这或许和2013年版《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中的规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2013版《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中对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开始鼓励标准必要专利的研发和披露,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外的宏观环境也相似,因此,这一阶段的研究文献数量每年攀升。2017年—2019年研究文献的数量较多但增幅较小,可能是由于前一阶段的研究已经涵盖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大部分议题,所以这一阶段更多的是对前一阶段研究热点的延续和补充。在阅读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参考了李雪灵等(2015)、高良谋和马文甲(2014)、Rajagopalan等(2012)的研究,从原因(why)、主体(who)、过程与机制(how)、结果(result)构建了整体的研究框架,如图2所示。该框架包括4部分,第一部分是原因,即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标准必要专利的产生?从微观企业、中观行业和宏观国家3个方面列举了可能的原因。第二方面是主体,包括企业、标准化组织、政府和司法机关等,当然不同主体在不同阶段的表现是不同的。第三,是过程与机制,即标准必要专利的产生过程,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机制。第四是影响,从现有的研究来看,主要是针对专利权人、专利、行业和标准实施者4个方面的影响。
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当专利被纳入标准之后,由于标准的锁定效应和网络效应(Lemley&Shapiro,2006;Melamed&Shapiro,2017),以及专利的垄断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掌握了对市场的控制权,可能对标准实施者实施拒绝许可、专利劫持、许可费叠加和歧视性许可等多种做法,以获取超额许可费。(1)拒绝许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依靠专利产生垄断地位,拒绝向标准实施者许可该专利,导致专利实施者无法合法使用该专利;(2)专利劫持,又称专利挟持,是指标准实施者在标准制定之前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在标准制定以后,专利权人凭借标准必要专利的不可替代性而获得的巨大谈判优势和控制力迫使标准实施者支付高额许可费用的行为(罗娇,2015);(3)许可费叠加,当标准由多个专利组成时,而专利又分属于不同的专利权人,这时标准的实施者需要多次许可、多次缴纳专利费,造成了许可费叠加问题。(4)歧视性许可。按照FRAND原则,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应该无歧视的对标准实施者进行一致性的许可,但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进行歧视性许可,对不同的标准实施者收取有明显歧视性的许可费。对标准实施者而言,标准实施者可以利用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披露义务和FRAND原则,进行反向劫持。在反向劫持(又称FRAND劫持)中,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已经对标准化组织做出了FRAND承诺,标准实施者正是利用了这一承诺拒绝获得许可或者长期免费实施标准必要专利。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信息通信技术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基于TCL对爱立信和UP对华为案的比较[J]. 张玉蓉,张晓娜. 中国科技论坛. 2019(12)
[2]标准专利案件中可比许可协议的选取方法分析[J]. 毕春丽.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19(10)
[3]FRAND承诺下标准必要专利搭售许可的动机及其竞争效应[J]. 唐要家,李恒. 产经评论. 2019(04)
[4]多边贸易、市场规则与技术标准定价[J]. 马一德. 中国社会科学. 2019(06)
[5]面向新一代ICT产业竞争的标准必要专利战略启示及应对[J]. 詹爱岚,王洁怡. 情报杂志. 2019(05)
[6]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Top-down方法研究——以TCL案为例[J]. 郭禾,吕凌锐. 知识产权. 2019(02)
[7]标准必要专利FRAND规则在我国的适用研究[J]. 张广良.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1)
[8]引文生态视角下标准必要专利的引文特征研究[J]. 李睿,周维,王雪. 情报学报. 2018(09)
[9]关于标准必要专利与高质量专利关系的研究[J]. 吴菲菲,米兰,黄鲁成.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18(09)
[10]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立法之反思与完善[J]. 袁波.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8(03)
博士论文
[1]技术标准中的专利问题研究[D]. 杨帆.中国政法大学 2006
硕士论文
[1]标准必要专利(SEPs)许可费确定研究[D]. 刘德旺.山东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087561
【文章来源】: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20,41(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9 页
【部分图文】:
标准必要专利理论研究框架
从涉及学科范围来看,主要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与情报学。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对标准必要专利进行了大量研究。从文献的发表时间来看,如图1所示,随着时间的增长,文献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8年—2012年发表的文献较少且增长缓慢,可能是由于当时标准和专利的联系尚不紧密,各国政策也并不鼓励标准中纳入专利,我国2002年出台的《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指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不涉及专利。”直到2010年版《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中才放宽条件,允许标准中有条件的含有专利。但由于文献发表比政策规定具有滞后性,所以直到2012年文献还是总体较少。2013年—2016年文献发表的数量激增,这或许和2013年版《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中的规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2013版《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中对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开始鼓励标准必要专利的研发和披露,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外的宏观环境也相似,因此,这一阶段的研究文献数量每年攀升。2017年—2019年研究文献的数量较多但增幅较小,可能是由于前一阶段的研究已经涵盖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大部分议题,所以这一阶段更多的是对前一阶段研究热点的延续和补充。在阅读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参考了李雪灵等(2015)、高良谋和马文甲(2014)、Rajagopalan等(2012)的研究,从原因(why)、主体(who)、过程与机制(how)、结果(result)构建了整体的研究框架,如图2所示。该框架包括4部分,第一部分是原因,即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标准必要专利的产生?从微观企业、中观行业和宏观国家3个方面列举了可能的原因。第二方面是主体,包括企业、标准化组织、政府和司法机关等,当然不同主体在不同阶段的表现是不同的。第三,是过程与机制,即标准必要专利的产生过程,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机制。第四是影响,从现有的研究来看,主要是针对专利权人、专利、行业和标准实施者4个方面的影响。
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当专利被纳入标准之后,由于标准的锁定效应和网络效应(Lemley&Shapiro,2006;Melamed&Shapiro,2017),以及专利的垄断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掌握了对市场的控制权,可能对标准实施者实施拒绝许可、专利劫持、许可费叠加和歧视性许可等多种做法,以获取超额许可费。(1)拒绝许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依靠专利产生垄断地位,拒绝向标准实施者许可该专利,导致专利实施者无法合法使用该专利;(2)专利劫持,又称专利挟持,是指标准实施者在标准制定之前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在标准制定以后,专利权人凭借标准必要专利的不可替代性而获得的巨大谈判优势和控制力迫使标准实施者支付高额许可费用的行为(罗娇,2015);(3)许可费叠加,当标准由多个专利组成时,而专利又分属于不同的专利权人,这时标准的实施者需要多次许可、多次缴纳专利费,造成了许可费叠加问题。(4)歧视性许可。按照FRAND原则,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应该无歧视的对标准实施者进行一致性的许可,但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进行歧视性许可,对不同的标准实施者收取有明显歧视性的许可费。对标准实施者而言,标准实施者可以利用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披露义务和FRAND原则,进行反向劫持。在反向劫持(又称FRAND劫持)中,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已经对标准化组织做出了FRAND承诺,标准实施者正是利用了这一承诺拒绝获得许可或者长期免费实施标准必要专利。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信息通信技术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基于TCL对爱立信和UP对华为案的比较[J]. 张玉蓉,张晓娜. 中国科技论坛. 2019(12)
[2]标准专利案件中可比许可协议的选取方法分析[J]. 毕春丽.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19(10)
[3]FRAND承诺下标准必要专利搭售许可的动机及其竞争效应[J]. 唐要家,李恒. 产经评论. 2019(04)
[4]多边贸易、市场规则与技术标准定价[J]. 马一德. 中国社会科学. 2019(06)
[5]面向新一代ICT产业竞争的标准必要专利战略启示及应对[J]. 詹爱岚,王洁怡. 情报杂志. 2019(05)
[6]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Top-down方法研究——以TCL案为例[J]. 郭禾,吕凌锐. 知识产权. 2019(02)
[7]标准必要专利FRAND规则在我国的适用研究[J]. 张广良.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1)
[8]引文生态视角下标准必要专利的引文特征研究[J]. 李睿,周维,王雪. 情报学报. 2018(09)
[9]关于标准必要专利与高质量专利关系的研究[J]. 吴菲菲,米兰,黄鲁成.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18(09)
[10]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立法之反思与完善[J]. 袁波.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8(03)
博士论文
[1]技术标准中的专利问题研究[D]. 杨帆.中国政法大学 2006
硕士论文
[1]标准必要专利(SEPs)许可费确定研究[D]. 刘德旺.山东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08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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