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穿戴式机器人领域中的不授权客体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22 05:44
穿戴式机器人既能够为运动功能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治疗又能够为正常人增强负重和运动能力,即其兼具治疗性质和非治疗性质。随着目前穿戴式机器人专利申请量逐渐增大,在发明专利申请中,对于穿戴式机器人的方法类权利要求是否属于专利法第25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则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治疗性质和非治疗性质进行分析,辅以案例说明,简要分析了穿戴式机器人领域中的不授权客体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判断方法,以便为穿戴式机器人领域审查员和申请人开展专利审查以及撰写方面的参考。
【文章来源】:中国发明与专利. 2020,17(S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0序言
1案例分析
2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外骨骼穿戴式康复机器人研究综述[J]. 杨海乐,朱惠盈,林星羽. 计量与测试技术. 2019(03)
[2]医疗内窥镜相关方法权利要求的不授权客体及实用性判断[J]. 任晓帅.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8(12)
[3]关于日本疾病治疗方法专利审查的探讨[J]. 陈淑珍,石艳丽,彭燕,李玉菲.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2(S1)
本文编号:3638817
【文章来源】:中国发明与专利. 2020,17(S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0序言
1案例分析
2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外骨骼穿戴式康复机器人研究综述[J]. 杨海乐,朱惠盈,林星羽. 计量与测试技术. 2019(03)
[2]医疗内窥镜相关方法权利要求的不授权客体及实用性判断[J]. 任晓帅.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8(12)
[3]关于日本疾病治疗方法专利审查的探讨[J]. 陈淑珍,石艳丽,彭燕,李玉菲.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2(S1)
本文编号:363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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