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衔接机制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5-01-14 21:20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至今已走过15年历程,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为社会管理作出了贡献。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工作中,主要表现在:各部门间处理问题的规定不统一,社区矫正衔接配合措施不到位,造成司法实践中“不接收”、“收监难”等问题。2016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衔接意见》),对四部门在社区矫正衔接配合中的重点问题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但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特别是缓刑犯的社区矫正衔接中一些问题还是十分突出,诸如居住地难确定、接收衔接不规范、收监落实难,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矫正程序进行,也影响社区矫正效果和司法的公信力。因此,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衔接管理机制,本文将以《衔接意见》为分析对象,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践,以我国社区矫正衔接机制的研究为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首先,以笔者工作中的收监案例引入本文,进一步阐述本选题的研究意义。其次,分析目前国内外关于社区矫正衔接问题的研究现状,国内研究中针对社区矫正...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402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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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文】:
图1:笔者所在地区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接收方式
图1:笔者所在地区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接收方式书面告知责任履行不到位。《衔接意见》规定,交付机关应该书面告知社区员及时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但仍有些法院没有进行书面告知,就邯郸市冀南新年来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只有70%的曾接到书面告知书。加上社区服刑人员自的问题或者一些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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