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分税制与国有土地资源的争夺——以“改灶归民案”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25 03:20
本文关键词:民国分税制与国有土地资源的争夺——以“改灶归民案”为中心
【摘要】:1928年国民政府施行的分税制将田赋划归地方所有,强化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加剧对国有土地资源的争夺。"改灶归民案"即是一个缩影,地方与中央在地权问题上的纷争,其实是属地原则与国有原则之争。国有土地资源争夺的目的是为了土地财政,而非致力于地政,背离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关系。民国时期地籍整理、土地陈报等地政事业难有成效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作者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以来极端气候事件及社会应对研究”(12CZS049)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点项目“长江中下游近代以来围湖造田与退田还湖研究”(14ZS06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民国分税制与土地财政”(WO1422002)
【分类号】:F812.9
【正文快照】: 1928年国民政府着力实施分税制。这一财税体制改革对地方政府行为影响极大。特别是将田赋从国有划归地方所有,强化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田赋向为国家岁入大宗,自民国十七年(1928)划为地方税后,省款所需泰半取给于斯,而县财政仰赖尤甚。”1问题是,分税制框架并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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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洪;土地资源税收的价值取向[N];中国税务报;2003年
,本文编号:12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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