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家治理论”的中国政府间财政分权研究
发布时间:2018-04-12 06:09
本文选题:国家治理论 + 公共财政论 ; 参考:《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博士论文
【摘要】: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作为一国财政体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合理行使政府职能、确定财政支出方向、获取财政收入的基本制度保障。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实行联邦制和单一制财政体制的国家其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存在较大差别。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普遍呈现出分权化和多层级化的发展趋势,政府间事权与税收收入划分是其分权化和多层级化特征的主要表现。我国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总体上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期的隶属型关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契约型关系的转变。但真正具备分权化和多层级化特征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是在“分税制”后才得以真正建立。虽然“分税制”改革成功地建立起了适应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央地间支出责任和收入划分准则,并首次建立起了平衡政府间财力失衡的转移支付制度,但“分税制”的实质和目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政分权而是财政集权。“分税制”改革虽大幅提高了中央的“两个比重”,但事权下沉却同时引发了基层财政困难。在“逐级发包”的压力型分权体制下,出现了诸如地方财政竞争加剧、土地财政井喷、地方债务高企、地方预算约束软化、地方官员腐败等诸多地方行为异化乱象。加之国际经济形势风云诡异,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围堵打压之势不断强化,以公共财政论为指导的传统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框架不能适应越演越烈的国际竞争秩序。为此,新一轮的“分税制“改革”被迫提上日程。要彻底变革分税制改革以来的央地财政矛盾和财政调控能力弱化,就必须理顺央地间利益关系,因此重新建立以国家治理为基础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体系就成了问题的关键。论文全文就是以回答这个问题展开。论文的主体部分主要可划分为五个关键章节:在第二章中,论文回顾了分权趋势下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变迁的基础理论,分别在经典的公共产品论、公共选择论、国家治理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的详细梳理之上,厘定了当代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的2+3结构框架。分析了当前国际上主要的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体系架构,对其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税收收入划分、转移支付体系和政府债务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依次比较。在第三章中,论文重点阐述了基于国家治理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的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一是在充分分析计划经济体系下隶属型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和分税制后垂直型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的局限和困境,认为虽然分税制改革重构了政府间财力配置结构,但分税制后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调整的实质不是划分财权而仅仅是划分财力。分税制的运行的根本后果是税收集权而非税收分权,因此以公共财政论为指导建立的分税制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是故构建国家治理为导向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必要且急迫。二是较为系统论述了基于国家治理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的总体框架和构成内容。认为今后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建构的顶层设计是财政本质的国家治理观;构建前提为政府职能分工论;三是辨析了新型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四维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强调从支出责任入手,匹配以法定的事权划分,以事权为基准辅之以相匹配的财力配置,而后逐步优化财权划分,促使财权与财力规模相适应。四是提出了新型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的三位一体央地共治表现形式,指出财权-事权-财力三维关系与央强地弱的嵌入逻辑是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运行的可靠保障。在第四章中,论文根据前面章节界定的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运行机理及中国式财政分权的特殊性,重新构建了以财力划分为准则的财政分权指标,并以空间分析为视角,实证研究了国家治理论下中国省际分权的空间格局演化及影响因素,并从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角度,对财政分权本身是否具有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和“路径依赖”关系给出实证支持。在第五章中,论文重点借助前文构建的几类财政分权指标通过门限面板模型实证估计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最优财政分权水平,估计结果发现发达地区的自主型分权和综合型已经接近或达到最优分权水平,而财力型分权不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多数都远远超出最优分权门限值,说明分权已经落入不利于经济增长的负相关区间,并以此给出未来政策调整的客观依据。最后的第六章中,我们重点研讨了新一轮分权改革的方向与重点,强调从国家治理的导向切入以政府间事权划分调整推动“支出责任-财力-财权”序贯改革;省以下分税制改革扩围及地方主体税种:房产税、资源税、零售税、个人所得税培育的可能性;推动“压力型”分权体制向“倒逼型”分权体制探索转型是三个未来主要的改革重点。以此推动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的自我完善和修葺。
[Abstrac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 s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the government ' s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a country ' s financial system . In chapter 3 , the paper reviews the basic framework and the core content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 s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the government ' s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 To promote the self - improvement and repair of the China - style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system , the reform of the sub - tax system and the local subject tax are the possibility of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tax , resource tax , retail tax and personal income tax .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F812.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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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段龙龙;罗也骁;刘晓茜;;中国省际财政分权的决定因素及其空间依赖性[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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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方红生;张军;;财政集权的激励效应再评估:攫取之手还是援助之手?[J];管理世界;2014年02期
,本文编号:173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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