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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9-09-19 20:44
【摘要】: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是指在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应先就其课税对象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再对其余额征纳个人所得税的一项制度。从理论上来说,有学者认为,我们可以通过研究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制度,确定费用扣除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既可以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公平分配的要求。就现实意义来说,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商品价格也随之攀升,这自然会使百姓生活成本增加,进而税收负担加重。同时,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特别是东西部地区差距越拉越大,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拉大,为此带来的社会矛盾也在加剧,这就迫切需要政府对其进行调节。 虽说我国一直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但一直没有跟上物价上涨的速度,且没考虑到不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这与税收公平的原则相悖。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费用扣除制度的缺陷,与西方国家费用扣除制度经验进行比较,同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这是个人所得税法分析研究中一个很具现实意义的问题。 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介绍了当前个人所得税工薪税前扣除的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二部分为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扣除的理论分析,介绍了费用扣除的内涵、课税模式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分类制、综合制和混合制模式三种,并对费用扣除的类别进行归纳概括,最后从政治学和法学的角度对工薪费用扣除进行理论阐述。从政治学角度来说,劳动力作为市场经济的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双重属性,但劳动力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可以独立存在,而需要依附于劳动者,没有劳动者就无所谓劳动力,因此劳动力的价值以劳动者的生命体征为前提,而劳动者的生存需要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经济要繁荣、社会要发展要依靠劳动者源源不断的输送劳动力,因此,在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社会和税源可持续发展的源泉,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物质生活资料,确保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维持社会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从法学角度来说,我国宪法中有关于保障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规定,同时税法中有关于最低生活费不课税的原则性规定。 第三部分对我国个人所得工薪费用扣除制度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费用扣除制度的演变,然后分别定性和定量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主要对个人所得课税模式进行定性分析,对个人所得税历年收入规模进行定量分析,对个人所得税各项所得项目进行结构分析,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分析。最后,总结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存在的缺陷。我国的个税税前扣除的缺陷主要是,第一,由于分类制征收模式带来的税负不公平;第二,扣除项目和标准不明确;第三,以个人为单位扣除带来的税负不公;第四,扣除标准缺乏弹性机制;第五,由于征管水平较低,减弱个税功能。 第四部分介绍了发达国工薪及相关所得费用扣除制度的经验及借鉴。主要介绍了美国的综合制个人所得税模式和日本的混合制个人所得税模式。美国采用综合所得税作为课税模式,它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全部所得收入,按10%-35%的6档累进税率进行征税,统一扣除。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会由于通货膨胀、家庭负担等不同家庭的差异,而相应调整不同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扣除设计极其细致。使用这种扣除模式,纳税人不会因为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税收的不公平,具体做法如下:应税所得额=调整后总所得一个人免征额一标准扣除(分项扣除)。美国采取得是严密的双向申报制度,纳税者的雇主必须就纳税人从他那取得的收入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从源泉上控制偷漏税的行为,在此之后,纳税人年终再向税务机关就其全年取的收入进行汇总申报纳税,多退少补。日本实行的是混合制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日本将个人收入分为10类,对其进行了非常精细的管理。又将这10类所得分为两大类,分别采取预缴税款年终自行申报和源泉征税最后不计入年终清算所得两种方式征收方式。根据征收模式的不同,可以将日本的税前扣除分为两类,一是分类所得的扣除;二是对综合课税所得的扣除。此外,日本还有税收抵免政策。日本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在经过上述两次扣除后,形成了应纳税所得额,套用适用的税率后,算出的税额,还可以经过一次税额扣除,这个税额扣除制度即为日本的税收抵免政策所带来的。最后提出其费用扣除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扣除制度的建议。首先指出应在劳动力价值理论和税收公平及效率原则下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进行改革。其次,完善我国的个税工薪扣除应从我国实际出发,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课税模式,将各项所得分为勤劳所得和资本利得。勤劳所得进行综合课税,资本利得进行分类课税,不纳入综合课税范围。第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税前扣除。第三,健全现行费用扣除制度。这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扣除的范围,一是合理调整征收范围,减少减免税项目;二是合理设置费用扣除项目,加大扣除力度,对个税扣除实行生计扣除和特殊扣除。其次是实行弹性制的费用扣除。将费用扣除与平均工资水平和CPI挂钩,随之调节费用扣除。从而使我国的个税扣除制度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功能,同时也更好的满足税收的公平效率原则。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F812.4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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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38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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