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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殊所得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发布时间:2020-12-22 02:49
  <正>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有一些项目适用的是特殊的计算方法。但在实务中对工资薪金相关特殊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将这项税会业务工作做得更加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保障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本文就对与工资薪金项目有关的特殊问题作出相应解析。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一)奖金计算的一般规定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以下计税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文章来源】:税收征纳. 2020年10期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
    (一)奖金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央企负责人
        1. 全年一次性奖金×12。
        2.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自建住房低价销售给职工
三、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
四、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
五、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
六、内部退养一次性收入
七、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见表)
    (一)个人缴费扣除规则
    (二)领取时计税规则
        1. 退休后领取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税。
        2. 一次性领取。
八、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九、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十、商业健康保险
十一、关于廉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本文编号:293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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