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筹划方法相关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1-03-04 09:43
<正>(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则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章来源】:财务与会计. 2020,(13)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
(二)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
(三)利用企业年金实现递延纳税
(四)利用各种福利补贴
(五)成立合伙企业适用低税率
本文编号:3062996
【文章来源】:财务与会计. 2020,(13)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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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
(二)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
(三)利用企业年金实现递延纳税
(四)利用各种福利补贴
(五)成立合伙企业适用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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