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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和增值税即征即退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14 17:23
  为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制定并颁布了即征即退政策。该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发展活力,体现了国内税收优惠政策,但也引发了一些新问题。本文联系实际,对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和即征即退方面的相关问题与解决措施展开分析,希望能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 

【文章来源】:财会学习. 2020,(3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政策背景
二、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一)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不同计算方法导致退税额不同
    (二)报税过程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
三、高新技术企业即征即退政策实施建议
    (一)适度扩大增值税税收优惠范围
    (二)提高即征即退政策效率
    (三)企业调节发票抵扣时间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形势下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及账务处理探析[J]. 朱萌.  会计师. 2019(22)
[2]即征即退产品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J]. 邢国平.  税收征纳. 2019(08)
[3]计算机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税务筹划研究——以YY网络科技公司为例[J]. 叶顺喜.  纳税. 2018(31)
[4]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管理中的几个问题探讨[J]. 黄国俊.  财务与会计. 2018(17)
[5]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探析[J]. 付伟.  财会学习. 2017(16)
[6]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摘要[J].   福建轻纺. 2009(03)



本文编号:318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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