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何开展“不见面”形式的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21-05-20 01:48
<正>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该采购方式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这种方式评审过程简单、易于操作。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 2020,(1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关于竞争性谈判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不见面”方式谈判活动的途径
三、“不见面”方式谈判过程的探讨
四、分析和总结
本文编号:3196842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 2020,(1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关于竞争性谈判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不见面”方式谈判活动的途径
三、“不见面”方式谈判过程的探讨
四、分析和总结
本文编号:31968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shuishoucaizhenglunwen/3196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