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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下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1-08-24 17:48
  我国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即实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并行的双重会计核算体系。介绍了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不同之处,希望可以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山西农经. 2020,(1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新旧制度的主要变化及意义
    1.1 重新设计了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1.2 构建全新的会计核算模式
    1.3 扩大单位资产负债的核算范围
    1.4 引入财务会计功能,改进预算会计功能
    1.5 完善会计报表体系
2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的区别
    2.1 固定资产的定义:由强调占有权到强调控制权
    2.2 固定资产的确认:由规则导向到原则导向
    2.3 固定资产的计量:由务虚到务实
    2.4 固定资产的记录:由单体系到双体系
3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转换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重难点
    3.1 会计账务处理过程中对新旧制度替换关系的把握
    3.2 会计账务处理过程中对科目及报表的初始转换
    3.3 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时需要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
4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折旧计提时点的思考[J]. 马永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7(09)
[2]谈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时间和方法[J]. 吴静.  中国科技信息. 2005(19)



本文编号:336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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