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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国现阶段是否具备有效开征房产税的前提和条件

发布时间:2021-10-07 18:58
  一国开征房产税应当具备的前提和条件是:城市化完成或者接近完成。只有当城市化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投资与建设结束,各类数据信息的时间序列以及空间排列都呈现出规律性,住房不再是普通居民家庭生产生活资料而升格为"财产",直接税征税基础形成,房产税才能水到渠成。现阶段,中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中期,住房市场尚处于快速发展期,完全不具备开征房产税的前提与条件。最关键的是,正确把握房产税和中国土地财政的关系,理性看待房地产业,坚持"房住不炒"原则,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从而稳步推进中国城市化进程。 

【文章来源】: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20,36(1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文献回顾
    (一)土地公有制对开征房产税不构成障碍
    (二)厘清土地和房屋产权是开征房产税的前提之一
    (三)作为直接税,现阶段开征房产税必须慎重
    (四)相比土地财政,房产税在现阶段必不堪重用
    (五)现阶段的税务征管软硬基础设施与配套并不能胜任开征房产税
二、房产税有效生成的前提和条件是城市化已经或接近完成
    (一)城市化如若未完成所呈现的状况
    (二)城市化如若完成所呈现的状况
    (三)如何看待未有效有序完成城市化的国家开征房产税
三、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城市化进程和住房市场实际情况
    (一)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城市化进程
    (二)现阶段我国城市住房处于短缺状态
    (三)我国现阶段城市家庭居住水平总体较低
四、现阶段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房产税和土地财政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土地租税与土地财政演进——基于公共物品融资的经济逻辑[J]. 张垒磊,闫晨.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20(06)
[2]“十四五”时期深化中国工业化进程的重大挑战与战略选择[J]. 黄群慧.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20(02)
[3]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问题的若干思考[J]. 马蔡琛,朱旭阳.  税务研究. 2020(04)
[4]破解城中村更新和新市民住房“孪生难题”的联动机制研究——以广州市为例[J]. 叶裕民,张理政,孙玥,王洁晶.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20(02)
[5]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收入替代关系研究[J]. 夏磊.  发展研究. 2019(03)
[6]为什么中国拥有更好的基础设施?——基于亨利·乔治定理的一个理论分析[J]. 王智波.  深圳社会科学. 2019(01)
[7]为什么说中国土地制度是全世界最先进的——答黄小虎先生[J]. 贺雪峰.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8]剥离镇人口的中国城市化率分析[J]. 陈彧.  统计与决策. 2018(02)
[9]房地产税改革:必要性、可行性与立法建议[J]. 贾康.  中国经济报告. 2018(02)
[10]日本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探析[J]. 李静,马丽娟.  求是学刊. 2017(05)

博士论文
[1]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的小产权房治理及用地制度创新研究[D]. 郭娜.南京农业大学 2017
[2]城中村改造模式与策略研究[D]. 黄治.武汉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42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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