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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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在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一改革建立了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并初步构建了地方税体系,对地方经济稳步发展发挥了一系列正面效应。但是,分税制改革是以解决中央财政困境为出发点的,以中央集权的需要为首要考虑目标,因此地方税体系也积累了很多问题。在税权划分上,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手中。在税种划分上,为了解决中央财政危机、保证中央政府收入,大而集中的税种多被划分为中央税或共享税,留给地方的税种多数是小而零散的。目前地方税体系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是营业税,营业税虽然也具有共享性质,但中央共享的比重很小,营业税是事实上的地方税主体税种。但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推进,营业税的主体地位被动摇,地方政府可用财力减少。从而会影响地方政府履行其职能,容易造成地方政府的各种短期行为,给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之下,完善地方税体系尤为紧迫,这其中核心问题也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首要问题就是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因此,我们要对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问题深入细致的研究,从而正确的选择并树立适宜的地方税主体税种。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分析考量。主体税种的选择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模式,其他国家的经验也只能给我们提供一部分参考,在这个问题的研究过程中,必须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具体方案。在本文写作中,笔者运用了文献研究法、经验总结法、比较分析法、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等研究方法,在各方面分析与合理总结的基础上,对适宜我国情况的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方案进行了设计。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阐述了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基本理论,界定了地方税的概念,明确了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内涵和特征及主体税种选择的影响因素。第三部分分析了营改增对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影响。首先介绍了营改增前地方税运行概况,包括地方税税种结构、征管权限情况等,并重点分析了营业税之于地方税体系的地位。然后详细分析营改增如何动摇营业税主体地位,及其造成的冲击地方税收入、加剧地方政府财政风险的后果。从而了解现阶段急需重构地方税体系、选择适合我国的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第四部分里,对集权制国家、分权制国家和集权分权混合制国家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其他各国的实践经验总结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的部分。最后一部分,在前文对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和现实情况进行的分析、及对国外选择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要进行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在制度层面首先应该简化政府层级、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在事权合理划分的基础上适当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在具体的选择策略上,基于各地的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提出东中部地区以财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西部地区以资源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目标。并分别阐释了财产税可作为东中部地区主体税种、资源税可作为西部地区主体税种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然后就财产税和资源税以主体税种为目标的改革优化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提供参考。 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一是研究角度的创新,本文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出发,分析营改增对主体税种选择的影响。且从东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自然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出发,分别提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建议。二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在定性分析的同时结合相关数据进行定量分析。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 财产税 资源税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F812.42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1 绪论9-16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9-10
- 1.1.1 研究背景9-10
- 1.1.2 研究意义10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0-14
- 1.2.1 国外研究现状10-12
- 1.2.2 国内研究现状12-14
- 1.3 研究方法和思路14-15
- 1.3.1 研究方法14
- 1.3.2 研究思路14-15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15-16
- 2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基本理论分析16-22
- 2.1 地方税的内涵及特征16-17
- 2.1.1 地方税的内涵16-17
- 2.1.2 地方税的特征17
- 2.2 主体税种的内涵与特征17-19
- 2.2.1 主体税种的内涵17
- 2.2.2 主体税种的特征17-19
- 2.3 主体税种选择的影响因素19-22
- 2.3.1 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运行机制影响主体税种选择19-20
- 2.3.2 税权划分程度影响主体税种选择20
- 2.3.3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影响主体税种选择20-21
- 2.3.4 税收征管水平影响主体税种选择21-22
- 3 营改增对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影响22-32
- 3.1 营改增前我国地方税运行情况23-28
- 3.1.1 我国地方税体系概况23-24
- 3.1.2 营业税在地方税中的地位24-28
- 3.2 营改增动摇营业税主体地位28-32
- 3.2.1 营改增冲击地方税收入28-30
- 3.2.2 营改增加剧地方政府财政风险30-32
- 4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国际比较与启示32-38
- 4.1 部分国家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32-35
- 4.1.1 分权国家的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32-33
- 4.1.2 集权国家的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33-34
- 4.1.3 集权与分权混合国家的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34-35
- 4.2 国外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给我国的启示35-38
- 4.2.1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受政治体制影响36
- 4.2.2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要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36-37
- 4.2.3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要与征管能力相匹配37
- 4.2.4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数量可以灵活选择37-38
- 5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策略38-51
- 5.1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制度前提38-40
- 5.1.1 简化政府级次38-39
- 5.1.2 按政府职能合理划分事权39-40
- 5.1.3 根据地方政府事权范围合理配置地方税权40
- 5.2 构建财产税作为东中部地区地方税主体税种40-46
- 5.2.1 财产税适宜作为东中部地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依据41-44
- 5.2.2 构建财产税作为东中部地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具体建议44-46
- 5.3 构建资源税作为西部地区地方税主体税种46-51
- 5.3.1 构建资源税作为西部地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依据46-49
- 5.3.2 构建资源税作为西部地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具体建议49-51
- 参考文献51-54
- 后记54-5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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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4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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