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的构想
发布时间:2023-06-23 18:08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存在问题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为完善个人所得税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政策参考。一是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二是按照教育阶段不同、地区不同细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三是完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的首套房认定条款;四是以全国房价(住房租金)收入比均值为基准,根据各地的房价(住房租金)收入比计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扣除额;五是按被赡养人人数计算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所得未纳入综合所得范围不利于公平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子女数量为扣除标准较为单一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与各地首套住房认定政策衔接不一致
(四)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未充分体现区域差异
(五)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2 000元定额扣除过于简单化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的构想
(一)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
(二)按照教育阶段不同、地区不同细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三)完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的首套房认定标准
(四)以全国房价收入比(住房租金收入比(2))均值为基准确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扣除额
(五)按被赡养人人数计算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
本文编号:3835049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所得未纳入综合所得范围不利于公平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子女数量为扣除标准较为单一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与各地首套住房认定政策衔接不一致
(四)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未充分体现区域差异
(五)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2 000元定额扣除过于简单化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的构想
(一)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
(二)按照教育阶段不同、地区不同细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三)完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的首套房认定标准
(四)以全国房价收入比(住房租金收入比(2))均值为基准确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扣除额
(五)按被赡养人人数计算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
本文编号:383504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shuishoucaizhenglunwen/3835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