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框架下粤港澳三地通关征税便利化合作研究
发布时间:2023-11-25 02:51
实现货物的便捷高效流动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既定目标之一,而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通关征税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内地与港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征税方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征税对象的多少、商品归类的繁简、差别待遇的有无、价格申报的难易等四个方面,而现有的合作仅限于港澳CEPA以及经港、澳输往内地葡萄酒的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在厘清差异、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本研究就进一步加强粤港澳通关征税便利化合作提出五点建议。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粤港澳三地海关通关征税的特点与差异
(一)进出口税负的“重”与“轻”
(二)商品归类的“多”与“少”
(三)价格审核的“难”与“易”
(四)原产地管理的“有”与“无”
(五)征管程序的“繁”与“简”
二、通关征税方面的合作现状
(一)港澳CEPA的实施与升级
(二)经港、澳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
三、提升通关征税便利化的合作建议
(一)扩大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适用范围
(二)简化对大湾区内跨境货物的审价程序
(三)提高港澳CEPA本身在实施中的便利程度
(四)建立归类协调互认与税则合作调研机制
(五)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便利化合作
本文编号:3867121
【文章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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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粤港澳三地海关通关征税的特点与差异
(一)进出口税负的“重”与“轻”
(二)商品归类的“多”与“少”
(三)价格审核的“难”与“易”
(四)原产地管理的“有”与“无”
(五)征管程序的“繁”与“简”
二、通关征税方面的合作现状
(一)港澳CEPA的实施与升级
(二)经港、澳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
三、提升通关征税便利化的合作建议
(一)扩大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适用范围
(二)简化对大湾区内跨境货物的审价程序
(三)提高港澳CEPA本身在实施中的便利程度
(四)建立归类协调互认与税则合作调研机制
(五)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便利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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