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05-07 05:00
2018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在上海、福建省(含厦门市)及苏州工业园区三地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养老保险中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愈发被需要。我国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我国个人所得税挂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同时给出相应优惠政策,对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保障体系、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一年的试点工作已经结束,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就试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状况,如公平问题、道德风险问题、逆向调节等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同步给出与之对应的对策。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现状
二、税延型养老保险现状
(一)我国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现状
(二)国外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现状
三、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足
(一)政策自身存在的不足
1. 政策覆盖面积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2. 易产生逆向调节,造成税收的累退效应
3. 中途退保和提前支取的行为存在,容易形成道德风险
(二)市场存在的不足
四、对策与建议
(一)政策调节
(二)扩大试点,加强宣传
五、结语
本文编号:3966853
【文章页数】: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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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现状
二、税延型养老保险现状
(一)我国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现状
(二)国外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现状
三、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足
(一)政策自身存在的不足
1. 政策覆盖面积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2. 易产生逆向调节,造成税收的累退效应
3. 中途退保和提前支取的行为存在,容易形成道德风险
(二)市场存在的不足
四、对策与建议
(一)政策调节
(二)扩大试点,加强宣传
五、结语
本文编号:396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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