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基层治理中的项目制管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27 23:54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理论依据。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国家财政集权化,大量的资金以项目制形式下拨至基层政府。项目资金作为基层维持公共服务供给的资金补充,以项目治理形式对当前基层治理影响深远。本文拟对项目制在乡镇基层治理实践路径进行分析,探讨项目制在乡镇基层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问题生成原因,同时理性看待作为项目制在乡镇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并寻找有利于优化基层治理格局、完善乡镇基层治理中项目制管理的路径。本研究以近十年的文献研究与苏北的实地调研为研究落脚点。通过对文献的归纳整理,对项目制起源及相关特征进行归纳总结,探究项目制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问题,分别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了解项目制在基层治理中的困境。从微观层面而言,项目制在基层实践运作中加剧了乡镇政府的财力、人力负担。同时“常态性”的职能不确定,加大了治理过程中的冲突与压力。基层政府工作负荷与实际事权不匹配,影响基层政府有效治理。同时,项目制基层实践中项目资金供给不均衡,加剧地区之间不平衡,项目运作难以真正深入乡村社会,加剧基层社会结构紊乱。从宏观层面而言,项目制在基层治理实践过程中容易产生路径依赖,从而忽视基层政府能力建设,项目制在基层治理中的“变通”逻辑,进一步加剧“分利”秩序的治理模式。另一方面,项目制在基层治理中的正效应也颇为突出。项目制一方面在基层治理中能有效的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实现公共服务配置均等化,提升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基于文献梳理与实践观察,本文主张:为更好地发挥项目制在基层治理中的效用,应突出基层治理中项目制管理的价值理念与管理方式。应将项目制在基层治理的运用纳入规范性范畴,确立政府服务的公共性价值理念,同时引入监察制加强对项目的事前防范及过程监管,并建立事后反馈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630
【学位授予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630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马长山;;乡村与城市基层治理[J];河北法学;2018年09期
2 赵永红;;城市基层治理中的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设立、运作现状与地位重塑[J];领导科学论坛;2016年05期
3 江必新;;构建“四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J];人民法治;2018年15期
4 梁晨;;中国基层治理的历史沿革及当代转型 导言[J];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7年03期
5 虞崇胜;;在基层治理中践行群众路线[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06期
6 贺雪峰;;基层治理的逻辑与机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06期
7 陈沛然;廖伟;唐君军;江海;汪娟娟;;地方社会组织参与江苏基层治理问题研究[J];社会政策研究;2017年05期
8 齐艳永;周s,
本文编号:260358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zhengwuguanli/2603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