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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04 16:58
  皖南古民居作为历史变迁和城市发展的见证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科学艺术价值,是重要的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皖南古民居正以令人惊诧的速度消失,现存的古民居的生存状况也不容乐观。政府作为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应当承担起古民居保护的具体职责,安徽省各地市政府一直重视古民居保护,陆续出台了系列文件,然而相关法律规范趋于同质化,重视古民居责任人的保护义务,忽略对政府职责的明晰和规范,以至于实践中政府在古民居保护中职责混乱和缺位。基于此,本文通过对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现状的研究,结合皖南古民居的代表——黄山市境内的古民居的保护现状分析,提出规范皖南古民居保护中的政府职责的建议。文章将从四个方面对政府在皖南古民居保护中的职责履行缺失及规范建议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概述皖南古民居保护的政府职责。皖南古民居的范围和特性决定了其不同于一般古民居的保护,政府职责的概念和内涵决定了皖南古民居保护是政府的职责所在。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的理论基础在于文化国家,公共利益以及服务型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应当在皖南古民居保护中承担职责,随着政府职能重心转向公共服务,... 

【文章来源】:安徽大学安徽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三) 研究范围
    (四) 研究现状
一、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的概述
    (一) 皖南古民居的特点
    (二) 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的内涵
    (三) 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的理论基础
二、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现状分析
    (一) 皖南古民居的现实困境
    (二) 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的法律梳理
    (三) 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存在的问题
三、规范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之建议
    (一) 确立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原则
    (二) 落实古民居保护政府确认职责
    (三) 履行古民居周边建设规划职责
    (四) 加强古民居保护政府指导职责
    (五) 完善古民居保护政府给付职责
    (六) 健全古民居保护政府监管职责
四、皖南古民居保护政府职责之监督
    (一) 定期评估政府责任落实情况
    (二) 违法行政之法律后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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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9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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