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后权力接续行使规范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04 20:44
简政放权并非一简一放了之,而是面临着简、放后权力如何规范接续行使的问题。但实践中简政放权后权力难以规范接续行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简政放权后政府自我权力革命的相关观念转变困难重重;由于并非法定的权力配置,简政放权后权力运行难以规范化;受权力结构、社会结构与知识结构的影响,中央地方间的权责不明确以及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支撑性背景制度不完善以及简政放权所基于的公私二分理念已经落后于社会的发展等。要使简政放权后权力接续行使规范化,需要转变政府权力行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府权力自主变革的法律控制意识;在法治框架下从碎片化的权力观转变为整体性的权力观;权力规范接续行使要受到权力间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的限制;要通过背景制度的优化以持续提升接续过程中的权力能力。
【文章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38(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简政放权要求保持权力的规范接续行使
(一)权力的属性要求简政放权后权力接续行使
1.政府职权的属性要求简政放权后权力接续行使以转变政府职能
2.权力的属性要求在政府简、放的权力变革过程中保持权力的接续行使
(二)简政放权后权力不仅要接续行使而且要规范接续行使
二、简政放权后权力未能规范接续行使
(一)简政后权力接续困难
(二)放权后权力难以承接
1.政府间权力下放与相关职能承接不相称
2.政府放权给市场与社会后的权力接续困难
三、影响简政放权后权力规范接续行使的因素分析
(一)简政放权后政府自我权力革命的观念未相应转变
(二)简政放权后权力配置与运行未实现法定化和规范化
1.简政放权后政府间的权力关系未理顺
2. 中央地方间稳定的简政放权后权力运行机制未形成
3.简政放权后地方间的接续能力不足
(三)简政放权过程中利益平衡与价值冲突未法定化影响着权力规范接续
(四)简政放权后相应的支撑性背景制度尚不健全
1.公民的自主管理能力未得到有效提升
2.未形成规范的政府与市场间的权力边界且市场自身的接续能力不足
3.未形成规范的政府与社会间的权力边界且社会组织的接续能力不足
(五)简政放权所基于的理念与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四、多层次制度化规范简政放权后权力的接续行使
(一)变革政府权力观念
(二)简政放权后实现政府权力配置和运行的法治化
(三)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形成规范接续的共识
(四)完善保障权力接续行使的相关背景制度
1.完善权责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形成政府、市场、社会间相对稳定的边界
2.健全市场与社会组织体系等背景制度
(五)进一步强化对权力接续的监督与制约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新认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J]. 杨志勇. 地方财政研究. 2017(10)
[2]地方治理创新与地方治理现代化——以广东省为例[J]. 何增科. 公共管理学报. 2017(02)
[3]简政放权的简放之道[J]. 王贵松.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2)
[4]简政放权[J]. 夏书章. 中国行政管理. 2015(05)
[5]地方治理中的权力真空及其防范[J]. 徐清飞. 法学. 2015(03)
[6]下放权力,等于推掉责任?[J]. 张国清. 浙江社会科学. 2014(03)
[7]地方选择性试验及其规制[J]. 徐清飞. 法学. 2014(02)
[8]政府与市场的关系[J]. 林毅夫.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3(06)
[9]“关系产权”:产权制度的一个社会学解释[J]. 周雪光. 社会学研究. 2005(02)
[10]“逆向软预算约束”:一个政府行为的组织分析[J]. 周雪光. 中国社会科学. 2005(02)
本文编号:3265509
【文章来源】: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0,38(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简政放权要求保持权力的规范接续行使
(一)权力的属性要求简政放权后权力接续行使
1.政府职权的属性要求简政放权后权力接续行使以转变政府职能
2.权力的属性要求在政府简、放的权力变革过程中保持权力的接续行使
(二)简政放权后权力不仅要接续行使而且要规范接续行使
二、简政放权后权力未能规范接续行使
(一)简政后权力接续困难
(二)放权后权力难以承接
1.政府间权力下放与相关职能承接不相称
2.政府放权给市场与社会后的权力接续困难
三、影响简政放权后权力规范接续行使的因素分析
(一)简政放权后政府自我权力革命的观念未相应转变
(二)简政放权后权力配置与运行未实现法定化和规范化
1.简政放权后政府间的权力关系未理顺
2. 中央地方间稳定的简政放权后权力运行机制未形成
3.简政放权后地方间的接续能力不足
(三)简政放权过程中利益平衡与价值冲突未法定化影响着权力规范接续
(四)简政放权后相应的支撑性背景制度尚不健全
1.公民的自主管理能力未得到有效提升
2.未形成规范的政府与市场间的权力边界且市场自身的接续能力不足
3.未形成规范的政府与社会间的权力边界且社会组织的接续能力不足
(五)简政放权所基于的理念与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四、多层次制度化规范简政放权后权力的接续行使
(一)变革政府权力观念
(二)简政放权后实现政府权力配置和运行的法治化
(三)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形成规范接续的共识
(四)完善保障权力接续行使的相关背景制度
1.完善权责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形成政府、市场、社会间相对稳定的边界
2.健全市场与社会组织体系等背景制度
(五)进一步强化对权力接续的监督与制约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新认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J]. 杨志勇. 地方财政研究. 2017(10)
[2]地方治理创新与地方治理现代化——以广东省为例[J]. 何增科. 公共管理学报. 2017(02)
[3]简政放权的简放之道[J]. 王贵松.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2)
[4]简政放权[J]. 夏书章. 中国行政管理. 2015(05)
[5]地方治理中的权力真空及其防范[J]. 徐清飞. 法学. 2015(03)
[6]下放权力,等于推掉责任?[J]. 张国清. 浙江社会科学. 2014(03)
[7]地方选择性试验及其规制[J]. 徐清飞. 法学. 2014(02)
[8]政府与市场的关系[J]. 林毅夫.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3(06)
[9]“关系产权”:产权制度的一个社会学解释[J]. 周雪光. 社会学研究. 2005(02)
[10]“逆向软预算约束”:一个政府行为的组织分析[J]. 周雪光. 中国社会科学. 2005(02)
本文编号:326550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zhengwuguanli/3265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