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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视阈下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配置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05 09:13
  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各级政府先后建设供应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城市保障性住房。土地是保障性住房的物质载体,保证住房用地供给合理充足是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首要任务,因此,各级政府对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计划、供应管理和批后监管做出了规定。但是,在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配置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城市保障性住房土地配置中,各级政府倾向于土地规划、供给与管理为经济发展服务,忽视了“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造成了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配置规划不合理、供需失衡、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区域发展不均衡等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及其功能的发挥,最终使其无法满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本文以公平正义为视角展开研究。首先,结合国内外公平正义、住房保障和政府职能等方面的理论成果,明晰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配置的属性和价值,以说明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优化配置不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果,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公平地享有居住权利。其次,通过回顾我国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配置的政策要求,总结我国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配置的成... 

【文章来源】: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公平正义视阈下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配置研究


我国保障性住房用地地供应量及增长率

低价位,商品房,保障性,经济适用房


说明:2007-2008年仅为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量,2009-2012年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土地供应量,2013-2017年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土地供应量(下同)。从图4.2可以看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占住房用地总供给比例最高的年份为2012年,总占比为62%,但是尚未达到中央政府在2006年提出的“要确保落实以上两种住房类型的土地供应不低于居住供地总量的70%”的政策要求。2009-2017年间,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在住房供地总量中的年平均占比为47%,相比于普通商品房占住房用地总供给79.4%的年均比例,能够切实解决城市居民居住困难的住房用地供给水平偏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指出,到2020年中国城镇化率要达到60%,成千上万的农村人口将会流入城市,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来说,当前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给水平难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

保障性,低价位,商品房


同时,由于廉租房和公租房不涉及产权问题,不能通过出售收回土地收益,成本回收期十分漫长,所以政府也倾向于在配置保障性住房用地时以经济适用房用地为主。如图4.3所示,廉租房用地平均占住房用地总供给的3.0%,公租房用地平均占住房用地总供给的2.5%。但是,只要是购买性住房就必然涉及一大笔一次性支出,仍有许多困难家庭无力承担,一些优质、超标的经济适用房被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暗箱操作取得,而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总量不足,申请条件苛刻,使得真正的困难家庭还是无法解决住房问题。二,不同区域之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均衡。中国城镇化战略倾向于发展中小城市、控制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规模,大城市土地供给比较紧张,而中小城市的土地供给相对宽松,但人口倾向于从中小城镇流向收入更高的大中型城市,导致经济发展较快、人口较多的大中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更加紧张。单从2017年的数据来看,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水平存在两个极端,新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量为926.77公顷,占全省住房用地总供给的53.0%,而在常住人口规模最大、流入人口最多的广东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量为304.29公顷,占比仅为6.1%。


本文编号:357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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