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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分析与改良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6-08-06 10:02

  本文关键词: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分析与改良对策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分析与改良对策研究 杨龙翔

宁波大学

浙江

宁波

3 1 5 2 1 1

【摘要】文章根据改革开放后我国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正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监督制度现状分析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D0 3 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 0 0 9 - 4 0 6 7 ( 2 0 1 4 ) 0 9— 1 2 7一 O 1

引言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政府更应加强监督职能,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保证政府权力在合法的监督下适用。有效的监督是国家

据,行政监督主体的行为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也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其次,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要真正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必须对监督目标 和监督过程进行有效的协调,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在监督体系下职责,减

权力正确、合理使用的重要保障,权力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容易滋生腐 败,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政治、完善社会法制、遏制腐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必须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 一

少行政监督机制出现内部冲突;最后,建立晚上的信息网络。监督主体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及时地、全面地了解监督对象的信息,对其进行有效 的监督。

2 . 2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 要防止权力机关滥用权力,就必须建立相关的权力制度来约束权力

行政监督的问题分析

1 . 1监督主体的地位缺乏独立性

机关行使其权力。首先,人大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必须发挥人大在防腐和行政监督上的作用。人大要不断的完善 自身建设,提高其自身的独立性。其次,提高行政监督部门的权威性,

监督主体要发挥行政监督作用,必须保证自身的独立性,然而。我 国的行政监督的主体不具独立特性。行政监督主体在发挥监督功能中受到的制约因素较多。在外部监督中,从理论上看,我国人大具有最高的

由于监督主体既受地方政府的领导,也受上级监督部门的领导,导致监 督主体缺少独立的地位而难以发挥监督作用。因此必须革新现有的行政监督体制,建立一个具有独立性质的外部监督主体,让行政监督主体脱

权力,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人大依附于地方政府而难以行驶其监督的职能; 在内部监督中,我国行政监督主体不仅政府的领导。还受同级别的党委

领导,行政监

督主体也需要服上级行政监督部门的领导。行政监督主体

离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领导。监督主体只对上级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主体的任何人事任免权力也只由上级监督部门负责。最后,适当扩大行政监督部门的职权。应适当给予行政监督部门一定的经济处罚权,以更 好的达到行政监督的目的,对决策失误而造成财产损失的人员进行必要

依赖于政府,受政府部门的制约。因此,在众多政府部门的制约下,行 政监督并没有独立的监督地位,在具体的监督工作总难以发挥持续的监 督作用。

1 . 2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善

的处罚。给予一定的财产申报权力以及财产没收权力,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依法没收被监督对象的非法所得财产。申报财产作为行政监督的手段, 在事前和事中的行政监督过程中就应该得到落实,行政监督部门要做到

行政监督行为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的一种行为,它是一种法制监督,这也表明行政监督要依法进行。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不少的行政监督的法律法规,在行政监督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国的行政监督法律法规还是存在很多的缺点,难以对进行全面

就职申报、离职审查 2 . 3完善群众监督

的监督工作。例如专门的监督法规的缺少导致在具体的行政监督行为缺 少法律依据,导致行政监督行为不具可操作性。虽然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相关内容对监督主体的权力和地位有明确,但也只是对一些原则的明确, 而没有详细明确监督行为的程序和责任,监督主体缺少法律法规来实施监督行为,导致监督行为难以得到落实,监督效果也十分不理想。 1 . 3监督方式单一

首先,做好我国的行政监督工作离不开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我国 公共行政监督体系的基础,群众监督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行政监督主体。

首先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为群众发挥监督作用提供法律保障,明确群 众在我国行政监督中的地位,保证群众的行政监督的权力,也保证群众监督行为有法可循;

三、结语 行政监督作为我国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行政监督是我国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在我国反腐倡廉、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在缺少相关的行政管理规范制度、法制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我国更应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保证政府权力以“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行使。

根据行政监督

行为的特点,可以将行政监督行为分为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行政监督主体不能割裂这三个部分,而应将三个监督部分有机结合,对被监督对象进行全面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行政监督的目的。但是,我国的行政监督方式却并非如此,我国的行政主体的监督行为不是对三个监督部分的监督,,其监督重点单一的放在了事后的“监督纠偏”上,这样的监督方式不能对被监督对象的行为

参考文献 [ 1】刘琦.低碳经济背景下资源开发的行政监督实效提升对策研究 [ D】 .湘潭大学, 2 0 1 2,1 1( 1 5 ):4 5 - 4 6 . [ 2】高桂椿.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分析与改良对策研究[ D】 .云南大 学, 2 0 1 3, 1 7( 0 4 ):5 4— 5 5 .

起到预防和控制的作用,并没有达到行政监督的真正目的,遏制不了腐 败的发生。这种监督方式也更容易造成行政偏差,把监督工作带入被动 的局面。

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的对策分析 2 . 1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 3】扈琴吉.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研究【 D] .中国海 洋大学, 2 O 1 1,1 5 ( 0 2 ): 3 3 - 3 4 . 2 0 1 4 0 9’ .中国电子商务 . . 1 2 7

首先,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相关法律,为行政监督行为提高法律依

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分析与改良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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