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20 08:53
【摘要】: 中国私募基金历经2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力量。高风险、高收益、高门槛,使私募基金成为金融领域最具吸引力的话题之一,隐蔽的信息披露,更增添私募基金的神奇魅力。私募基金由于完全依照市场规律行事的特性,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而公募基金由于其体制与机制的局限性,难以承担这个重任。 本论文通过分析海外私募基金市场全球发展经验,认为从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角度出发,规范发展私募基金,有利于构建中国资本市场良性竞争的市场:通过剖析中国私募基金市场现状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利和弊,分析私募基金法律地位、法律规范缺失以及操作、管理、监管不规范等现状,提出引导私募基金发展的思路和建议:一、法律地位、法律规范缺失,是阻碍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核心问题,必须明确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给予私募基金公平的法律待遇,让私募基金可以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中参与市场竞争;二、有限合伙是未来中国私募基金发展比较理想的法律形式,必须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确定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开设证券帐户的法律权利;三、借鉴国际经验,政府监管部门应将监管重点放在私募基金投资人资格、销售渠道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管理上,不应过多干涉私募基金的产品设立和具体运作;四、政府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私募基金阳光化发展的配套服务和制度体系。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F832.51
本文编号:2591557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F832.51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吴会珍;对冲基金监管的法律制度研究[D];南昌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59155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zhqtouz/259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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